四川将实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制度,并打通一条涉及子女入学、户籍办理、项目引进、资金扶持等,吸引高层海归来川工作的绿色通道。1月21日,涉及相关政策的文件已由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事厅等二十一个部门联合下发,这在四川省的行政管理中尚属首次。
二十一部门发文实行海归人才认定制
新下发的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四川工作绿色通道实施意见,旨在加速四川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与稳定,发挥在四川留学回国人员的作用。参与发文的部门多达二十一个,涉及组织人事、教育科技、工商地税、劳动保障、海关公安等诸多职权机构。二十家部门共同出台政策性规定,在四川省行政管理上尚属首次,充分说明了四川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规定称,四川将实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制度: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博士后经历和副高以上访问学者等留学人员,从海外来川工作、创业和服务者,除办理《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外,还可经四川省人事厅认定后办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取得国外境外博士学位者、在国外境外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完成博士后研究者;取得国内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外研修、讲学一年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均属于高层海归人才范围。
机关可特殊办法考录收入待遇放宽
办法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四川工作,机关可采取特殊考试办法予以考试录用;企事业单位可按人事管理权限经上报后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确因专业和工作急需,但受编制数额和增人增资指标限制,由接收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分别向机构编制、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法,通过自然减员过渡到编制员额内。
此外,高层海归来四川可根据其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所取得的学术、技术业绩,直接报省人事厅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服务期间的报酬,可根据其所任专业技术职务和能力水平、承担的任务以及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予以确定;也可按签订短期合同、商定年薪等方式确定。
户口自由落子女入学参照华侨
规定称,高层海归来四川时可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受其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同时,用人单位要积极协助留学人员随归配偶和成年子女在四川就业。
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入学时,可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中小学就读,按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优先对待;参加高中及省属大中专院校的入学考试,可依照归国华侨子女入学的照顾规定办理。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随归子女,还可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所居住的市州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一所中小学就读。(盛利、梁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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