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据中国驻博茨瓦纳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日,博茨瓦纳私营报纸《报道者》发表题为《政府将禁止中国人经营服装零售业》的报道,内容如下:
根据2003年颁布、2008年5月起实施的新《贸易法》,博贸易部门于2008年对普通服装零售、一般日用品零售、洗车、拍卖、鲜活产品供应、殡仪、美发、洗衣店、加油站、外卖食品、清洁服务、古玩经营等13个行当的营业执照的颁发进行了限制,规定只允许本国人申请。同时,2008年5月以后,“特许营业执照”将不再续发,拥有该执照的店主只能申请“杂货营业执照”。要想获得“杂货营业执照”的外国商人必须在24个月内调整经营范围,只能按规定销售相关商品,不能超范围经营。
对此,博贸工部贸易司司长马腾表示,颁发“特许营业执照”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本国商人,但申请“特许营业执照”的外国人不断增加,至2008年底,仅华人店主已达654人,遍布博全国各地,经营几乎所有种类的服装,其中很多是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商人往往钻“特许营业执照”的空子,一家店铺超范围销售多种商品。鉴于此,执照核发部门被迫于2008年取消了“特许营业执照”。贸易司还致函华人店主,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并退出一般日用品零售领域(博政府规定一般日用品零售执照只颁发给本国国民,拥有此类执照可经营多种日用商品的零售),否则将拒绝为其续发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