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期望“一箭双雕”。他说:“你不要搞错,这里是日本,日本的法律是保护日本人的。”
她住院后,记者闻讯去看她。情形,与本文开篇时描述的一样。“你想怎么解决呢?”记者问她。
她无力地说:“我想让他赔偿我一笔费用,至少要200万日元。”
“他呢,他想怎么解决呢?”我接着问。
“他一开始非常害怕,连送我上医院都想找一个警察不知道的医院。也答应赔我一笔钱。这几天,他看见我好一点了,口气就变了,说不能赔我钱,说这里是日本,日本的法律是保护日本人的。他还说,我如果报警,他就自杀。还说中国人就知道要钱,中国的民族是一个‘最低’的民族。”她回答说。
记者劝她,问题的解决,恰恰要依靠日本的法律。东京入管局方面的说明,我们可以帮助去做;报案的事情,你自己要去,这样问题会解决的。另外,你不要担心他会自杀,应该相信“会咬的狗是不叫唤的”。
后来,记者陪她到警察署报案。当晚,他慌慌张张地赶到医院,说警察已经打电话叫他了,央求她陪他一起去警察署。当然,她没有同意。
几天后,记者把这个日本人“请”到《日本新华侨报》编辑部,他又鞠躬,又谢罪,表示自己是因为爱,因为爱的嫉妒,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同时,表示愿意支付200万日元,赔偿她的精神和身体的损失,并且写下了“示谈书”,保证先支付50万日元。等到以后贷款下来后,再支付150万日元。第二天,他到医院,在记者在场的情况下,交给了她50万日元。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的两点钟,她给记者打电话,说那个男人又喝得醉醺醺地在门外大喊大叫,还按门铃要进来呢!记者拨通了那位男士的手提电话,劝他马上回家;又打电话告诉她,可以马上报警!
事后,她没有再来过电话……
行笔至此,记者还想告诉读者,许多女性听说此事后,不同意记者帮助这位中国女性,她们是按照女性的眼光做出判断的。
记者的想法是,人,常常有失足的时候。如何使失足者不留下千古之恨,是社会工作者应该做的事情。况且,她孤立无援,日本人是不会帮助她的,我们作为同胞再不伸手的话,那些人不就真的以为“中国的民族是一个‘最低’的民族”了吗?
当然,如果这个近似“荒唐”的故事,这个引人“辛酸”的经历,能够让人们有一番思考的话,将是记者意外的收获。(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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