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香港《大公报》1日刊出署名文章说,我国第一部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的法律海岛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推进海岛保护执法统一化,努力终结“群龙闹海”的海岛执法乱象。要树立海洋大国良好形象,统一海岛执法权,不妨组建统一的海岛执法机构,必要时组建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
文章摘编如下:
我国第一部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关部门要以海岛保护法的实施为有利契机,加快推进海岛保护执法的统一化,努力终结“群龙闹海”的海岛执法乱象。
据《法制日报》2月24日报道,我国第一部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颁布实施海岛保护法是我国海洋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海岛保护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将为进一步强化对海岛的生态保护,进一步促进海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础。笔者认为,有关部门要以海岛保护法的实施为有利契机,加快推进海岛保护执法的统一化,努力终结“群龙闹海”的海岛执法乱象。
保护海岛十分重要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众多岛屿。在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上,大大小小的海岛犹如璀璨夺目的海洋明珠,蕴藏着富饶的水产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空间资源以及风格独特的旅游资源。这些海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和国防安全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其进行立法保护非常必要。
诚然,我国海岛管理体系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形成“多龙治海”、“群龙闹海”的尴尬局面,海警、海事、海洋、边防、渔政、环保等涉海单位职能重叠,不可避免地导致执法效率低下。由于受部门利益驱使,资源类的利益大家争着抢,救助等公益类的大家往往互相推诿,严重影响了海洋执法的公信力。如何改变“群龙闹海”的窘境,是我们这样一个海洋大国必须尽快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海洋管理却颇为尴尬。多头管理,缺乏集中力量、高效运用的统一机制,边防、海警、海监、渔政、环保等部门各自执法。就我国现行海洋管理体制而言,海洋执法权分属于若干个部门,主要有国家海洋局、交通部海事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边防局海警部队。此外,环保、军队、船舶检验等部门也履行着部分职能。
这种分散多头管理的机制存在着明显弊端:职责不清,执法权限凌乱;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应对突发事件难以做到快速反应;资源分散使用,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难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购置现代化的海事装备;重复投资,海洋管理成本高;各自为政,执法效率低下;多头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困难。最为关键的是,海洋执法力量因部门分割而显得十分薄弱。
组建统一执法机构
笔者认为,“群龙闹海”的乱象归根到底是执法之乱,是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行为之乱。要整治和终结“群龙闹海”的乱象,树立海洋大国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决心统一海岛执法机制,统一海岛执法权,组建统一的海岛执法机构,必要时组建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
建议组建统一的海岛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整合海岛执法资源,整合海监、海巡、海关 海警、渔政等多头执法力量,统一负责维护海上治安、海上航行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海难救助和海洋环境等工作,以理顺海上执法关系,协调海洋管理,提高海洋执法效益,切实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用一句通俗而又富有哲理的话讲,就是要对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实行“精兵简政”。
建立灵活高效的海上联合执法机制,经常性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在组建统一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尚有难度的形势下,建立海上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不失为比较现实的海洋统一执法举措。实践证明,联合执法是目前情况下处理复杂案件比较理想的方式,通过海上联合执法既可降低行政成本,又能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可以预言,海上综合执法是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一个现实而科学的努力方向。但海上综合执法又往往受制于现有的管理体制和立法,需要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乃至修改法律来不断完善。
借鉴国外的“海岸警卫队”的合理经验,探索组建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近年来,不少中国专家提出了有关组建我们自己的海岸警卫队的建议,这一建议是值得研究、论证和探索的。
当今世界上运用“海岸警卫队”这种模式,监管本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水域的成功范例,首属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在美国,由海岸警备队对海上所有的违法行为进行统一监管,也就是说它们的海上执法队伍只有一支。美国海岸警卫队由美政府财政部开支和管理,不属于美国海军,只是一支海上执法维权的准军事力量。
更为重要的是,由这支非正规军出面处理涉及美国海洋权益的事件,少了浓烈的军事战争火药味,又可给外交斡旋留下余地,可谓一举两得。这既能集中本国所有的力量高效、统一地维护海洋权益,又能避免由海军炫耀武力出面执法的尴尬局面,难怪不少海洋国家纷纷模仿和效法。
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近年来,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非法活动频频发生,这种海上斗争颇为特殊,涉及外交、国际法以及军事力量的运用,既要保护好我国的海洋权益,又不可贸然引发武装冲突,更不能违背国际法准则。
如果我国能够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岸警卫队”,具备一支统一、高效的海上执法维权准军事力量,或许就能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群龙闹海”的乱象归根到底是执法之乱,是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行为之乱。唯有统一海洋执法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海,才能彻底终结“群龙闹海”的乱象。(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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