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香港《文汇报》25日刊文说,两会召开在即,中共中央下发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专家指,以党规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是中国反腐一大特色。条文针对性很强,切合时弊。近年来,中央加快制度反腐进程,密集出台党规,显示正试图逐渐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制度,使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
文章摘编如下:
两会召开在即,中共中央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简称《准则》),以8大“禁止”(见表)、52个“不准”严格约束中共党员官员行为,其中包括不准官员插手或干预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并规定违反者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更可能面临刑事诉讼。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哲对本报指出,在中国内地,“党管干部”是一项很重要的组织原则,《准则》是以党规的形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促进官员廉政,这也是中国反腐败的一大特色。
党规密集出台 填补立法空白
她说,近年来,中央加快了制度反腐的进程,主要表现为立法和党规建设,在当前《反腐败法》尚未出台、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的背景下,密集出台各项党规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立法空白,显示中央正试图通过逐渐建立完善的惩防体系、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制度使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
中共中央曾于1997年3月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试行)》,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因而制定新的《准则》。
根据新华社公布的准则全文,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8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
林哲指出,这些条文针对性很强,都是当下社会关注度高、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民怨深重的官场不正之风,切合时弊。
管辖范围广泛 囊括亲戚下属
该《准则》明文规定官员不准插手的市场经济活动,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
另外,对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及其它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党员也不得介入。
这项《准则》还要求官员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它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准则》的行为发生。
此外,官员对《准则》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准则》的官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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