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5日刊发社评《民进党的选制为何一改再改》,文章指出,民进党排除党员投票,固然使“人头党员”弊端消除,却又增加民调不公的疑虑,特别是推动选制改革的又是以新潮流为主,未来选举是否又会发生反新潮流、对抗新潮流的状况,颇值观察,无论如何,民进党这种改变,可谓是利弊参半,最后的结果,当然要从“五都”选举的胜负来验证。
文章摘录如下:
经过激烈争辩,民进党临全会日前决议,“五都”市长提名在5月前确定,市议员提名部分则完全由民调决定,不经党员投票,未来五都选举民进党是否因此分裂,值得密切观察。
依照民进党现行公职人员候选人提名条例规定,党内初选分为党员投票和民意调查两部分,前者占百分之三十,后者占百分之七十,但在一月份民进党中执会却决定,非执政的直辖市长提名人选,由可能参选人选先行协调,再由党主席提交中执会同意后征召;执政的直辖市长提名,则采登记制,如经协调无法达成协议,就以民调方式决定提名人选;至于市议员的提名,则一律以民调方式决定提名人选,不经党员投票。
由于排除党员的投票权利,引起基层党员强烈不满,原本寄望在临全会中翻案,但还是不敌党中央的压制。这项重大的改变,是民进党的家务事,我们无意置喙,但民进党是岛内最大的在野党,又以“民主”与“进步”自居,选制却一改再改,完全无视其党员心声,当然值得讨论。
就事论事,民进党之所以排除党员投票,显然是为了避免“人头党员”引发争议,多年来,民进党一直存在“人头党员”的问题,若干人头大户,豢养成千上万的党员,每到选举就待价而沽,若干公职人员纷纷效尤,或多或少也都掌握若干“人头党员”,这种现象民进党虽心知肚明,但却一直无力改革,去年法务部门把“代缴党费以人头党员”列入贿选查察项目,正好给民进党一个动手铲除“人头党员”的借口。
我们认为,如果“人头党员”继续在初选中发挥作用,对民进党自然十分不利,而且将会引发投票不公的质疑,甚至导致党内分裂,更可能被检察官认定贿选,因而起诉,非但有损民进党的形象,也可能影响选情,因此基本上这样的决定是无可厚非。
不过,去除“人头党员”的同时,也使许多民进党原来的死忠党员失望,不只失去参与感,权利也受到剥夺;更何况完全采取民调,是否就真的能够选出最适合的人选,也大有问题。
事实上,完全采取民调决定,将使知名度高的候选人得利,现任者自然较新人占便宜,却并不表示知名度高就意谓着素质较高,媒体曝光率高,更不保证必然胜选,当年的沈富雄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再说,民调能否反映真正的民意,也大有问题。首先民调机构的立场是否公正,直接影响民调结果的公正客观性,在民进党内某些民调公司与派系的挂钩,已是公开的秘密;其次民调受访者的随机抽样,几乎全部都是市话门号,时间又多半是在下午或晚上,未必能够真正反映选民的结构;再者越有钱的人提高知名度的方法越多,或是买广告、或是设置广告牌、或是发文宣、或是上叩应、或是办活动、甚至买门号,在短期内就能快速提高知名度,而现任者更不用讲,对于缺乏财力而又优秀的新人,自然是明显不利。
换言之,民进党排除党员投票,固然使“人头党员”的弊端消除,却又增加民调不公的疑虑,特别是推动选制改革的又是以新潮流为主,未来选举是否又会发生反新潮流、对抗新潮流的状况,颇值观察,无论如何,民进党这种改变,可谓是利弊参半,最后的结果,当然要从五都选举的胜负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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