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台湾《联合报》16日发表社论《民进党该教陈水扁把钱吐出来》说,扁家四人被判重刑及高额罚金,但社会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因为罚金、没收、追缴及追征,即使定谳也未必能够逼他们将贪污的钱吐出。真正要追出贪污所得,还要从海外下手,扁家抗拒最力的人就是陈水扁,这和民进党的软弱以及部分深绿挺扁群众的激情有密切关联。其中,民进党又是关键。
文章摘录如下:
扁家四人被判重刑及高额罚金,但社会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因为,法院判的罚金、没收、追缴及追征,即使定谳,也未必能够逼他们将贪污得来的钱吐出来。
首先厘清法院判决有关钱的部分。法院判定陈水扁应执行刑是无期徒刑,并科二亿元罚金;吴淑珍是无期徒刑,并科三亿元(新台币,下同)罚金;陈致中则是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并科一亿五千万元罚金;黄睿靓一年八月,并科一亿五千万元罚金。四人罚金加起来高达八亿,看起来很吓人,但其实是没有牙齿的纸老虎。
因为,这些罚金,法院皆准其易服劳役;且不管罚多少钱,四人折算的易服劳役最高都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四人若不肯拿出钱来,每人只消服六个月的劳役就可抵帐了事。打打算盘,多这六个月他们会在乎吗?因此,这八亿也许就一笔勾消了。
接下来是法院判决应没收、追缴或者追征的各项犯罪不法所得。其中,扁珍和一干次级罪犯连带负责的总共是五亿元,陈致中、黄睿靓则是三亿五千万元,合计八亿五千万元。这部分扁家不拿出来的话,会被追征财产。但是,扁家留在台湾的财产,据媒体报道价值不会超过五亿元;非但不够,而且司法机关还没有去查扣,一旦有移转,又将增添障碍。所以说,扁家心里有数,这部分躲不过的,那就把留在台湾的家底都丢出去完事,判八亿五千万元又怎样?
最后是黄睿靓被判缓刑,但须向公库缴纳二亿元的部分。这是唯一对扁家有一点压力的地方。黄睿靓不缴纳二亿元,其缓刑宣告可以撤销,结果就是和陈致中一起坐牢。原先法院在他们夫妇之中择一人给予有条件缓刑,但若扁家心够狠,宁可坐牢也不在乎,那这二亿元也就落空了。
从以上的整理可以得知:真正要追出扁家的贪污所得,还是要从海外的钱下手。若要追回这些钱,最快的办法就是扁家充分配合,先认罪,使这些钱的性质确定;且扁家完成并交出外国政府或司法机关、银行要求的一切手续和文件,台湾司法部门再据以索回款项。
当然,要扁家同意这么做,必须说服其全部成员;以目前情况看来,抗拒最力的人就是陈水扁。而陈水扁态度顽强,和民进党的软弱,以及部分深绿挺扁群众的激情有着密切的关联性。
其中,民进党又是关键。民进党至今空谈一些程序问题,始终不肯或不敢正面评价陈水扁的贪腐行为,这给了陈水扁操作的空间,也让不明就里的群众产生幻想。吕秀莲说,不挺贪腐,扁家应再道歉;但这还不够,民进党应该要求扁家认罪,立即配合追回赃款,以伸张社会正义。倘若民进党上上下下都这么说,陈水扁就必须面对民众。无论民进党对扁案作何看法,应当叫陈水扁把海外的钱汇回,这是底线。
扁家若顽抗到底,那就只好走完司法程序,待三审判决确定,法院认定了那些赃款,再循国际互助途径,追回款项。这当然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中间变量也多。例如,民进党一再叫嚷释放陈水扁,其他扁家成员现在既未羁押,也不可能长期限制出境,否则又会引起纷争;一旦扁家成员可以自由出入境,则其在海外会采取什么行动,殊难逆料。倘若他们在海外针对台湾司法部门提出对应的诉讼,则拿回赃款恐怕就更遥遥无期了。
想象未来某一天,新闻报道:扁家某某在海外过着吃香喝辣的豪奢生活,台湾民众将作何感想?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再谴责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当初艾格蒙联盟提供扁家洗钱情资,这位媚上欺下的“局长”全部泄露给陈水扁,于是扁家赶紧在海外到处藏钱,至今真相难明。有这种“调查局长”,莫怪正义难伸,司法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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