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台湾《苹果日报》2日刊文说,陈水扁家庭伪证罪昨天一审宣判。伪证罪在扁夫妇的大案中算小插曲,不是主旋律;陈水扁的几项贪渎案才是本案的主体,将在本月11日宣判。由于伪证罪成立,已透露出扁贪污罪极可能成立判刑。
陈水扁家庭伪证罪昨天一审宣判,吴淑珍判刑一年,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各6个月,陈敏熏一年半。陈家姐弟及女婿轻判的原因是他们认罪;而陈敏熏则因不认罪判刑较重。
文章说,陈氏姐弟和赵建铭轻判除了认罪之外,还有古今中外都有亲人得互相为隐的伦理传统。扁的子女被迫上庭作证父母有罪,是违反这项法学传统的,法官可能认为子女为保护父母而隐匿其罪,是人伦之常,因此给予轻判。
其实,伪证罪在西方可以重判,因为它误导侦查和审理的方向,并故意使法官产生错误见解而错判,以致使犯法之人脱罪,甚至使清白之人遭到冤狱。如果陈致中、陈幸妤不是阿扁的儿女,这样的判决就太轻了。
文章说,昨天的判决里,看不到法官的情绪与好恶,是个冷静的判决,没有对名嘴和评论家可能辱骂法官轻判的恐惧,让人欣慰。法官们务必坚持专业和伦理,就法论法,希望在9月11日的判决里再看到司法的公正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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