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 台湾《中华日报》日前发表社论说,整肃贪渎、澄清吏治是马英九团队重点工作之一,在限期三个月做出成绩的指令下,台当局相关部门提出检讨改进报告,虽未能尽符人意,但已显示确有决心。民进党承续“党外时期”“被打压”余绪,制造悲情换取同情,这是一种对整肃贪渎不健康的心态。
文章摘录如下:
整肃贪渎、澄清吏治是马英九“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在马限期三个月做出成绩的指令下,“法务部”和“国防部”分别提出“重大弊案检讨及制度改进方案报告”、“肃贪防弊检讨及制度兴革方案报告”,虽未能尽符人意,但已显示马“政府”对于肃贪确实有决心,民进党却以“办绿不办蓝”的“悖论”大加抨击。
“悖论”为逻辑术语,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推理,当我们假定某个命题是对的,经过严谨的推理,却可以否定这个命题的正确性;当我们干脆认定它是个错误的命题时,又不得不承认它是正确的。“悖论”隐藏逻辑性的异化,让人对同一命题,说它对也不是,说它不对也不是。民进党抨击肃贪“办绿不办蓝”,逻辑思维基础就是“悖论”。
人类的贪污史和开衙设吏历史同久长,亦即历史上自有官吏就有贪污案件随时发生。过去君权时代,皇帝特贪、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倒也稀松平常;然而,在现今时代,官吏舞弊贪墨无疑是民主法治的最大耻辱。民进党以“打倒黑金”的口号取得“政权”,却又因“贪腐无度”而交出“政权”,对台湾是一项讽刺,更是一大伤害。
观诸“法务部”、“国防部”衔马之命提出肃贪报告,“法务部”胪列已结案或侦审中的十二起重大案件,“国防部”则列举五十五案,包括买官卖官三十四件,采购弊端二十一件,涉案人计有一百四十六人,包括中将四十二人、少将七十五人。“法务部”、“国防部”同时提出检讨和建议,其中有“不违背职务行贿罪”之修订,应可有效禁绝红包文化。
“贪污治罪条例”于1963年订定,订有“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其后历经八次修正,1996年修正时取消这项条文,从此非公务员对非公务员或公务员之行贿或收钱行为不罚。“法务部”主张“修复”此一条文,固有其针对性,因扁家涉嫌公然A钱(贪钱),却将责任推给非公务员的吴淑珍。就实务面看法律,补苴罅漏诚有必要。
整肃贪渎的终极目标,在使大小官员不必贪、不能贪、也不敢贪。民进党避谈整肃贪渎是放诸四海皆准的铁律,却运用“悖论”扭曲马“政府”肃贪措施,蔡英文指称马“政府”以肃贪之名行“政治清算”之实,党中央则认为马“政府”“办绿不办蓝”,扬言公布滥权起诉的检察官姓名,提出告诉,并向“监察院”检举。
民进党所谓“办绿不办蓝”,不敢明目张胆地以扁案为例,提出党公职人员所涉案件达三十多起,远超过国民党,而作此说却隐瞒他们大多在民进党主政时期涉案的事实。民进党承续“党外时期”“被打压”余绪,企图虚构“被迫害”情境,制造悲情换取同情。这种对整肃贪渎不健康的心态,正是“行己有耻”的最大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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