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16日刊出署名文章说,从马英九迟疑表态参选国民党主席与控告检察官的过程来看,明显可看出他一直以法律人思维去思考政治问题处理。而马英九不讲酬庸,重用人才对“清廉的考虑重于“专业”等个人特质一旦运用到政治实务上,可明确显示马英九的“独特言行”,也可说明他在政治智慧和政治操作上确与众不同。
文章摘录如下:
最近在台北政坛,传出有二起与马英九相关的事件,均涉及对马英九政治智慧与政治操作的评价,所以很值得为文予以分析,以作为社会与政治人物的一种参考。
第一起是马英九有意兼职国民党党魁一事,最初由于他个性比较谨慎,不愿在事前表态他将领表参选,结果导致现任党主席吴伯雄在不知进退、如何取舍的情况下陷入困境。
凡事都要讲程序正确
另一起事件是马英九控告检察官侯宽仁,说他在起诉马担任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时,制作笔录不实,涉嫌伪造文书。全案经台北地检署于去年12月31日宣告不起诉后,马又向“高检署”提出再议也遭驳回。今年3月间,则委由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不过合议庭至今尚未做出裁定,但已引发社会议论。
虽然马的委任律师宋耀明表示,声请交付审判获准几率非常小,当初马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马英九还是认为,这是司法公平正义的问题,他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而告,而是为了千千万万人的权益。
其实,从马英九迟疑表态参选国民党主席与控告候宽仁这二件事的过程来看,明显可以看出他一直以法律人的思维去思考政治问题的处理。就是因为他太强调法律上的程序正义,才使得它刻板或僵硬的原则或立场,往往损伤到政治需要圆融而且弹性处理的必要性。
举例来说,马英九或许认为参选党主席的表态时间可以选择在法定的领表日期,但是他可能没有想到吴伯雄因基于尊马以及党内和谐的考虑,在马的不确定前提下,变成他既不能想事先单独宣布参选,又要开始考虑一旦马确定“出马”,他便有“出局”的尴尬。
再举例来说,市长特别费案被起诉,是一向以清白自傲的马英九这辈子最大的寃屈,尽管他最后获得无罪判决,但他觉得在起诉过程中有被曲解的部分,仍然应该寻求平反。这个平反的动作,本就是法律人的坚持,可是站在马已是“元首”的地位,可能忽略了这个动作带来的政治意义与影响,掩盖了他原先期待的司法公平正义之伸张。
个人特质的与众不同
另外就是马英九个人特质的问题。他就职以来,凡是人事安排,都可看到他刻意调正的痕迹。譬如说,对选举团队的功臣,尽量不给他们机会加入到执政团队,以凸显他不讲求酬庸。
当然马英九也追求党政分际的理念,以致过去党政之间人才交替运用的现象,在他任内就不复再见。
更矫枉过正的是,马英九在重用人才方面,是对“清廉”的考虑一向重于“专业”,形成他对人才的拣选,像是在“圣人堆”里寻求最完美的人选,结果部分被提名或任职的官员事后证明专业不足,发现有弊在身的也为数不少。
这样的“个人特质”,一旦运用到政治实务上,就可明确显示出马英九与历任“总统”言行不一样的“独特言行”,当然也可说明他在政治智慧和政治操作上也确实是与众不同。如何给予马英九一个正确的评价,就得看观察者到底是从哪个角度切入。(邵宗海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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