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侨报:舆论不应干预杭州飙车案定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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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侨报:舆论不应干预杭州飙车案定罪
2009年05月19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漫画:杭州富家子弟市区飙车酿惨剧 中新社发 山西翟海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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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19日电 美国《侨报》当地时间18日刊出文章说,对于杭州飙车案,随着案件的进展,目前舆论焦点集中于对犯事者罪名的认定。或许,巨大的社会效应将是法官判案的参考指标之一,但毕竟舆论与法律各有各的江湖。

  文章摘录如下:

  在舆论持续关注下,杭州检察院17日对“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依法批准逮捕。当地警方此前公布了案件司法鉴定结果:肇事车时速84至101公里,并为之前对车速做出“70迈”的草率认定向公众道歉。

  一起交通事故,何以上升为公共舆论事件?闹市飙车、富二代、高官背景……这些词汇叠加在一起无疑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以至于民意汹涌。

  一个25岁的阳光青年在被弹起五米高之后,永远地躺在了狂奔的钢铁之下,让人痛惜;而肇事者在事发后所表现出的无所畏惧与满不在乎,更让人心寒齿冷、义愤难平;更重要的是,警方最初的认定与对肇事者的持续“放纵”(没有在第一时间刑拘有改装车辆、多次违章超速“前科”的胡斌等人),以及肇事者的“阔少”背景,彻底激起了公愤。

  随着案件的进展,目前舆论焦点集中于对胡斌罪名的认定:一种观点认为其涉嫌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7年有期徒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其“漠视公众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量刑从10年以上至死刑)。更多人倾向于后一观点,连央视名嘴白岩松也表示:若对飚车案轻判,悲剧恐将继续。

  或许,巨大的社会效应将是法官判案的参考指标之一,但毕竟舆论与法律各有各的江湖,舆论可以表达愤懑,发泄不满,振臂高呼;司法则必须牢牢把握犯罪事实及其司法解读——这应无关金钱权势,无关民愤大小。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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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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