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美国《国际日报》日前刊文说,奥巴马提出新税法,减少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家庭所享受的捐献免税额。如果新税法实行,美国人的乐善好施将会有明显的改变。
文章摘录如下:
为了改革医疗保健制度,奥巴马提出了大胆的计划,其中包括改革有关捐献的税法,新税法减少了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家庭所享受的捐献免税额,这项税法的改变,将可能影响到未来的慈善捐款,因为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家庭所捐献款,占全美国慈善款的三分之一,显然在税法上减少这些家庭在捐献金钱上的好处,肯定会影响到慈善机构、学校和教会收到的捐献款。显然有些慈善机构可能陷入经费困难,甚至面临关门的境地。
奥巴马计划在两党中均有反对的声音,不少议员提议需要更多的研讨。奥巴马的计划至少提出了两个问题,需要人们认真思考。
首先,慈善捐款少了许多,帮助低收入家庭的机构可能关门或减少服务,受影响的还是穷人,但因为新税法,政府增加收入,因此可以让低收入家庭有健保,得好处的也是穷人,因此这就回归到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从事帮助穷人善事,由政府来做,或是由民间来做,谁更有效率,更有果效。
事实上,政府可以将资源引导到民众最希望的领域,如全民健保,但却可能丧失了效率,民间机构可以有效率地运作,但资源将流向那个领域,政府则完全失去了主导地位,而真正有需要的领域,还得政府想办法去填补需要,全社会投入的资源反而更大,这可能就是奥巴马计划的根据之一。
其次,如果说税法改变,让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上的家庭,每捐1000元,免税额从350元减至280元,就影响了他们的捐献意愿,那么另一个根本问题是:美国人的乐善好施,到底是因为捐款对他们有好处才做,还是他们原本就是有善心,如果是后者,税法改变对美国人的捐献是不会有大的改变。
但媒体的调查发现,许多富人表示如新法实施,他们会减少捐献,显然美国人捐献金钱既有向善之心,亦有图利之念。美国人对捐款免税斤斤计较,看在其它国家人的眼中,不是滋味,因为大部分国家对于民众捐善款,并未减免税之优惠,政府鼓励民众捐款行善,美国算得上是最好的了。(朱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