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文说,陈水扁家族弊案开庭前夕,陈水扁这方绵密出招,不但二度禁食、律师团还公布辜仲谅、陈镇慧等人侦讯录音光盘,质疑证人供述的证据能力,意图救扁的诉讼策略昭然若揭。
原文摘录如下:
律师团众多的指控,可说热闹有余,达不到实际成效。就质疑证人侦讯光盘内容部分,或许确有瑕疵,但证人陈述,并非逐字逐句陈述,只要笔录记载,未违背陈述者的真意,同样具有证据能力。
外界认为,扁律师团的策略仿效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有关证人吴丽洳侦讯内容和笔录记载不实的情况。但两案根本无法模拟,马英九律师在质疑吴丽洳笔录记载不实同时,吴本人也出面指摘笔录记载违背其真意,经勘验光盘后,才为合议庭更正证人笔录,采为有利证据。
换句话说,律师要以证人供述记载不实作为辩护策略,最重要就是当事人出面,做相同的攻击和指述。
扁案中辜仲谅、辜成允两人,迄今未就扁律师团的质疑,提出相同的说法,也未否认笔录不合供述真意,或指称遭威胁、利诱,笔录非出于任意性。陈镇慧、李界本则是就特侦组的侦查和起诉犯罪事实,全部向法院做认罪供述,并记明笔录,因此攻击两人的侦讯,毫无意义。
纵使当庭勘验侦讯光盘,确认律师的质疑为真,但相关证人如果在诘问时,除非要冒不利于己,或舍弃认罪换取重判的风险,一旦依旧做出同侦查中甚至不利扁的供述,陈水扁根本无法在诉讼中获取有利的证述,因为证人到庭对质诘问的证词,比原侦讯内容更可采为证据,这正是刑事诉讼采交互诘问的真谛。
从律师团声请交付扁案侦讯全部二百九十一片光盘、八十一卷录音带的策略来看,显然是把勘验光盘或录音带做为主轴,除非能发现让检方一枪毙命的事证,否则逐一勘验光盘,只是焦土政策,徒然毁损证人和其它被告的社会形象,完全无助陈水扁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