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地方发放消费券可行 拉动内需作用显现。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1月20日,浙江杭州市开始面向六城区范围内的50万特殊人群发放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消费券,当日开始放寒假的小学生最先领到了每人100元面值的消费券。杭州市的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市级救助圈低保和困难家庭、区级救助圈困难家庭、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中小学生(包括在六城区范围内中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受益人可凭消费券在指定的商贸企业用于购买商品,也可以在指定的服务单位用于文化、健身、旅游等服务消费,并能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相应的特别优惠折扣,以真正达到促消费、扩内需、重民生、保增长的目的。 中新社发 李忠1 摄
中新网2月13日电 美国侨报日前刊发评论员文章《中国救市,该不该发消费券?》说,中国打消费券这张“信心牌”,更在于能否准确把握目前经济形势的“牌局”。把握“牌局”就是推进中国社会向消费型、内需型、公共服务型社会转型。无论怎样,目前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这张“信心牌”若是打好了,会有助提振内需、应对眼下的全球金融危机,更对中国社会把握危机下的机遇、理性转型不无裨益。倘若如此,这张“牌”就称得上是一张“永不过期的消费券”,意义也就深远了。
文章摘录如下:
欧元之父蒙代尔有关中国发消费券促内需的建议,本周获决策高层回应。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9日表态,杭州、成都等地发放消费券的做法有助提振内需,是特别条件下“比较可行的选择”。
但关于消费券能否助力中国内需新政的争论,并未因此而停止。虽然蒙代尔及其支持者们津津乐道于消费券对实体经济的乘数效应,不少学者却基于日本1999年发行2万亿日元“地域振兴券”后GDP仅为此增长0.1%的失败案例,对消费券促内需的效果和操作性深表怀疑,北京大学中心经济研究教授霍德明10日更剑指政府发消费券是“哗众取宠”的“拍脑袋想法”。
消费券其实没那么复杂。正如姜增伟所说,它是特别条件下的“尝试”或“临时办法”,只有作为多管齐下刺激内需中的配套措施,与中央4万亿元人民币巨额投资、家电汽车下乡、减税、兴建保障性住房等计划配合实施,每人区区几百元的“杯水车薪”才谈得上有“四两拨千斤”的可能。
事实上,这项应急之策对中国内需新政的作用,更在于它的象征意义——政府通过发行消费券,传递一种“抛砖引玉式”的消费信心暗示。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归根结蒂是“一场关于信心、资本、信用和消费需求的危机”,而美国联邦参院11日过关的7890亿美元经济刺激计划也好,中国各地政府正在展开的消费券发行计划也罢,一切只有落实到提振信心,才变得有意义。也就是说,消费券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效果,关键取决于它能否打好这张“信心牌”。
打好这张“信心牌”,首先在于厘清“发牌对象”。既然“发牌”首要目的在于促消费信心,消费券就不能像美国的食品券那样只发给穷人。理论上看,消费券只有附带尽可能少的对象限制,让不同阶层的民众都能在市场中自由选择,才能确保不扭曲正常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
从此意义上说,成都发给低收入人群的消费券只能算作社会救济的延续。杭州的普惠制消费券才带有真正促内需消费券的意味。而台湾发行的消费券不仅人人有份,且有人动议,胎儿也该算上,“强迫”消费的功能更加明显。
熟谙“发牌规则”亦很重要。杭州最近提出要“切”出公务员薪资的5%至10%,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其诚固然可嘉,但殊不知,作为救市手段,消费券是政府无偿赠送的“红包”,公务员为何要因此牺牲自己的合法所得?
另外,如何防范“黄牛党”、防范假冒消费券、确定发放的覆盖面、界定发放的频率和期限…… 这些无不关系消费券的救市效果。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海啸发生后,美国曾采用给人均家庭退税1250美元的方式刺激消费,结果许多民众却把退税的钱存起来了。相比之下,消费券却可通过界定使用期限,刺激即时消费,凸现其优越性。
中国打消费券这张“信心牌”,更在于能否准确把握目前经济形势的“牌局”。从根本上说,中国民众并非天生就是守财奴,在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缺乏完善体制保障的条件下,存钱是为自保;在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就业形势动荡的当下,风险抵御能力差的弱势群体本能的反应,当然更是惜购存钱渡难关保未来。
把握“牌局”,就是推进中国社会向消费型、内需型、公共服务型社会转型。只有加大对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的投入,并调整收入分配体系,才能使民众省却后顾之忧,产生持久的消费动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增长。
当然,我们不必指望小小的消费券能成为改革中国发展模式的大大的转折点;中国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行为能否在未来上升为“国家计划”,也都是未确定的事。但无论怎样,目前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这张“信心牌”若是打好了,会有助提振内需、应对眼下的全球金融危机,更对中国社会把握危机下的机遇、理性转型不无裨益。倘若如此,这张“牌”就称得上是一张“永不过期的消费券”,意义也就深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