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1日电 香港《大公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港府10日公布2012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立法程序时间表。在今年第四季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结束后,港府期望不迟于2010年第四季,将议案提交香港立法会表决,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如果一切顺利,2012年3月及9月将分别进行特首及立法会的选举。
特区政府强调,香港社会有足够时间进行充分讨论和寻求共识。
上月15日,行政长官公布将2012年两个选举产生办法的公众咨询由今年上半年押后至今年第四季,以让社会集中精神处理金融海啸带来的经济问题。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10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以及有关立法程序的工作时间表。文件透露,有关咨询为期约3个月,经总结所收到的意见后,有关单位将向立法会提交并争取立法会通过有关《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建议修订。有关修订须获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有关单位希望该程序不迟于2010年第四季完成。
文件表示,2009年第四季至2010年第四季有约一年时间,有足够时间处理公众咨询及《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局方计划在2011年年初至年中处理香港立法,包括《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和《立法会条例》的修订。随后,将会处理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套选举的相关法例和实务安排,使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和第五届立法会选举能分别于2012年3月及9月顺利举行。
按上述公众咨询及立法程序的工作时间表,香港社会仍然有足够时间就2012年的选举安排作充分讨论和寻求共识。有关单位将会继续就公众咨询做准备及进行内部研究,也会留意社会上的意见,作为2009年第四季开展公众咨询的参考。
文件还强调,虽然公众咨询稍为押后,但特区政府要在任期内处理好2012年两套选举制度的目标,并无改变。特区政府期望能把2012年的选举办法推到一个中转站,为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2020年普选立法会铺路。
香港各界人士均对特区政府押后政改咨询表示理解和支持,并认为目前距离2012年尚有3年时间,有足够时间进行咨询和立法。而特区政府10日公布的立法程序时间表是“按部就班”的做法,让社会有充足的时间去讨论,相信2012年两个选举能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