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0日电 香港《东方日报》10日发表评论说,中国官方日前发文咨询,准备制订中国版的“限薪令”。国企高管限薪的冒起非偶然,不过,中国版高管限薪不能急促而无方向。
文章摘录如下:
中国财政部日前发文咨询,准备制订中国版的“限薪令”。对外吹风指,国有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此前,中保监、国资委都颁下有关薪酬的规定,盯紧了高管的收入,限薪似成一时风气。限薪的冒起非偶然,明显事出于内有群情汹涌,外有诸多先例的推动。
内地对高管薪酬的怨气,缘起于有证券行被揭出“天价薪酬”事件,这无疑极大触动股民的神经。在过去一年,内地股市惨跌,股民财富大出血,借此股市表现,券商高管却照拿高薪,岂有不激发民愤之理?内地高管薪酬向国际看齐,远比企业管治向国际看齐走得快,更有甚者是有的企业绩效奇差,高管照拿高薪酬,这种与国际挂钩,而不同效益挂钩的现象,明显暴露失去制约的倾向。
另一边厢,是全球掀起的限薪潮。美国总统奥巴马不满救市资金填了高管荷包,发出上限五十万美元的“限薪令”。此外,德国对注资打救的银行严格限薪,英国政府鉴于银行发巨额花红的冲动,计划禁止薪津过高以息民愤。国际的范例频出,对内地采取限薪构成重大压力,特别在失业攀高、民怨激发的情势下,难以再宽容高管的“天价薪酬”。
其实,若订定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的限薪,可谓对高管仁慈有加了。表面上,该上限折算低于奥巴马订下的五十万美元,但若考虑购买力因素,恐怕实在有高无低。况且内地企业还出于“下有对策”,透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种社会保险等灰色福利收入多拿多占。早前已揭露不少垄断性企业,在限薪规定之下,滥发福利收入的现象,可见受政策护航的国企有绩效占优之利,也富含滥发薪资的贪欲。
有专家力指,中国版“限薪”应以人民币五十万元为宜,因为美国“限薪”的五十万美元,约为大学教授收入的五倍;人民币五十万元已超过内地大学教师收入的五倍。这个比较不无道理,事实上,不少国企的高收入是占了政策保护的便宜,而非源于高管的专业才智。反而干部人事轮替方式,增加了在位期多分多占的贪欲。
在无情批判华尔街贪婪酿成金融海啸之际,内地一些国企高管的贪欲所呈不良的势头,应当引起警觉。而且在内地增长模式被迫转向消费拉动型,国企所反映的分配模式,已经非改不可。以往的分配机制显示,国企多占盈利的情况严重,这从社会总存款中,企业控制的比重,远大于国家或民众的份额,反映企业的现金控制丰厚。然而,一方面企业现金丰厚,却吝于向股民派息,股民得不到应有的财富收入;另一方面坐拥丰厚的现金,又增加了企业内部多分多派的动机和欲望。
总而言之,限制一些国企高管的贪欲膨胀,国家在管理上要发挥监察的作用,以往在国际化的旗号下,出现了薪酬膨胀的势头,失去了防微杜渐的先机。同时谋求纠正的决策,又要留意两方面倾向不可偏废:其一,不视为平息民愤的权宜之计。这是搞好企业管治,有助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需要,因此应作为可持续的制度性安排,做出长远的可行规定;其二,有关规定要体现同企业发展需要的平衡。主要是维系企业薪酬,对所需人才的吸引力,同时对企业高管能发挥经营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