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澳门日报》今日在头条刊发报道称,澳门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五位成员3日就职,周五将举行首次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选管会主席朱健表示,鉴于4月26日选举委员会300位委员人选产生后,还须经过确认及公布程序,故按实际情况推算,7月份选委会选举产生新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机会较大。不论特首选举是否多人参选,选管会都会确保公平竞选,候选人有平等机会公开介绍政纲及参选理念。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就职仪式3日下午4时在特区政府总部黄厅举行。选管会主席、终审法院法官朱健,及四位委员:检察院助理检察长马翊、初级法院合议庭主席冯文庄、行政暨公职局长朱伟干、新闻局长陈致平,逐一向行政长官何厚铧宣誓并在就职状上签署,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何永安见证仪式。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检察长何超明,负责向特首推荐选管会成员名单的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成员,及公职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出席仪式。
朱健就职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选管会其中一项法定职责,就是确保行政长官选举两个阶段,即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严格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进行,将行政长官选举两个阶段: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及行政长官选举,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被问及这次选管会的组成跟5年前的选管会都是“原班人马”,会否驾轻就熟?朱健认为两次经验未必完全一致,例如选管会所依据的《行政长官选举法》,去年就经修改。选管会将借鉴5年前特首选举的经验,加上成员之间在其它领域也有合作,相信有助这次的组织工作。
朱健表示,如果按照法律程序简单推演,6月28日确实是选委会选举产生新一任行政长官的最早日子。不过,在“4•26”选委会选举后,选委会名单还须经过核算、确定选举结果,呈交终审法院核对确认及公布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可能需要至少一个多星期。因此,他个人认为,待选委会正式组成后,7月份选举产生行政长官的机会较大。
记者追问如果行政长官选举出现多于一人报名参选的竞争局面,选管会会否安排公开辩论等活动,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各候选人的参选理念及政纲等?朱健认为,不论是一人参选,还是多人竞争,大体的选举程序都是一致的。
朱健个人认同,不管有多少人参选,候选人都应该公开介绍政纲及参选理念。在5年前的特首选举中,选管会也组织过这样的活动。至于会否考虑举行候选人之间的公开辩论,他表示仍须按照具体情况深入讨论。总括而言,选管会必定确保各候选人都获得公平的对待,并尽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组织宣传活动,让候选人有平等机会表达理念、阐述政纲,让选委清晰了解。
选举法规定,在特首选举中,选管会须为每位候选人至少举办一次邀请全体选委会委员参加的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