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美国《世界日报》5日发表社论说,进入2009年,台湾最引人注目的大事之一是陈水扁的贪腐案和捉放争议。陈水扁再审再押,显示扁案不可能轻纵;同时显现要走完漫长的司法程序,也可能经年累月非旦夕可办。
社论摘录如下:
时序进入2009年,台湾最引人注目的大事,除开两岸和经济议题外,岛内依然是陈水扁的贪腐案和捉放争议。经检方抗告,陈水扁由无保开释,再次回笼。从这里可以看到陈水扁案不可能轻纵;同时显现要走完漫长的司法程序,也可能经年累月非旦夕可办。
陈水扁案再次演出放捉的高潮戏,究其实,完全出在台湾的司法体制还不够成熟,特别是承审法官的个人心证几乎已到了师心自用、高下随心的地步。这才有陈水扁涉嫌所犯的重案经特侦组移送法办时,竟遭法官轻纵,还宣称无逃亡之虞。
检察官两度抗告陈水扁无保释放,台湾高等法院明知陈水扁有逃亡之虞,仅裁定原裁定撤销,也不愿直接裁定收押而要发回台北地院更审,台北地院若非更换审判长,陈水扁收押与否以及一审会如何裁判,都会是一连串的争议。至少原审判长违背经验法则,已到达故为轻纵,“路人皆知”的地步,不论是否另有隐情,启人疑窦。
而在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竟有检察官和陈水扁在案外来往,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而此案外案迄今未能有一合理交代。陈水扁案已是众目睽睽尚且如此,一般小民待遇又会是如何,当可概见。是以台湾的司法体系能否承担起最基本的司法独立要求、承担起最后一道防线的考验,陈水扁收押与否的攻防正是典型案例。
台湾司法以前遭人诟病。以陈水扁的“捉放捉”为例,同一事例且在同一案主身上,而有不同的结果,却又是不同审判长做出的裁定。台湾若不时出现这种司法裁断,又如何要求无耻政客清廉自持,又如何要求犯案的官员手脚干净?
新的民意调查指出,有36.1%的受访者认为马“政府”上台后,贪腐现象没有改善。显示在司法监督与清廉政治上,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但何尝不可以说,陈水扁案的反复和捉放才更是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