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马来西亚《南洋商报》在“六方汇谈”栏目发表凤凰卫视主播闾丘露薇撰写的文章指出,一个真正的记者,应该是明白,工作就是做一个记者应该做的事情。而社会,应该是鼓励记者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扔鞋子的记者,在我眼中,绝对不是一个英雄,喊口号的记者,也不配记者这个称号。
文章摘录如下:
向布什扔鞋子的记者,被不少人称为英雄,其实,扔鞋子也好,在欢迎仪式上喊口号也好,或者收人钱财做采访或者不做采访也好,从本质上面来说,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利用记者的职业便利,从事记者份外的事情。联系到最近这几天,关于记者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的报道很多,所以,倒是可以讨论一下记者的伦理学问题。
记者当然会也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正是因为这样,尽管说,新闻报道不同于新闻评论,应该要尽量的保持客观中立,但是免不了会流露出来,这是因为,采访对象的观点,是否有自己预设的议程,都会使得最终的报道带有一些倾向。而倾向性的报道太多了,最终的结果是,吸引一批读者的同时,也在丧失公信力,因为被吸引的,往往是那些政见相投的读者。
扔鞋子,喊口号,或者在记者会上不提问,而是发表演说,表达观点,这些都不是记者这个职责范围里面的事情,但却是因为记者这个职位,有机会可以做,并且达到效果的事情。做这些事情的人,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收人钱财,还有一种则是出于自己的信仰。
收人钱财,大家都认同,是应该遭到谴责的行为,这还包括,做假新闻,或者对于应该曝光,关系到公众知情权的事情视而不见等等。所以,一般来说,身为记者自己需要明白,有利益冲突的报道自己需要回避。
在香港,对于记者有很多详细的要求,比如都受到了廉政公署的同样要求,和其他的私人企业的员工一样,不能收受超过五百港元的实物或者现金,不能够未经公司同意接受访问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不能够为商业机构代言,新闻报道中,不能够出现具体的企业的名称,就算是镜头里面,对于一些企业的标志也要小心处理,不能够出现完整的标志,避免做广告的嫌疑。
但是如果是因为信仰和政治立场,大家的反应就不统一了,往往要看人们对于这种信仰和政治立场是认同还是反对。
政治人物遭遇尴尬的场面,如果是在公共场合,那是自然不过的,因为民众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至于方式是否合法,那要看当地的法律的具体条文和造成的后果,但是在记者会,或者其他只有记者用记者的身份才能够进入的场合,如果是自己的提问让对方遭遇尴尬,那是记者的提问水平或者被提问者的气量,而用其他的方式、挑衅、攻击、谩骂,或者是趁机拍马屁,则都是记者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扔鞋子还算小事情,当年,阿富汗北方领袖首领马苏德被塔利班暗杀,就是采访他的记者,在摄影机里面藏了炸药,同归于尽。因为信仰的分歧,而采取极端的手段,尽管在有的人眼中,这几个记者算是英雄,但在另外的人的眼中就是杀人凶手。
当然,这是相当个别的例子,但是如果记者要做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可以说防不胜防。不过一个真正的记者,应该是明白,工作就是做一个记者应该做的事情。而社会,应该是鼓励记者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扔鞋子的记者,在我眼中,绝对不是一个英雄,喊口号的记者,也不配记者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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