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制法。当天上午,陈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负责侦办“国务机要费”及洗钱案等的台湾特侦组传唤到案进行说明。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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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制法。当天上午,陈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负责侦办“国务机要费”及洗钱案等的台湾特侦组传唤到案进行说明。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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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日电 香港《文汇报》12月3日载文指出,陈水扁家弊案在人证、物证及大量事实面前,扁珍等人已是逃无可逃、辩无可辩。扁在进入土城看守所后,又绝食,又写“遗书”,把自己装扮成受“政治迫害”,可是,贪污犯就是贪污犯,再装腔作势也不会有用。扁不敢面对司法,在台湾民间被指为懦夫。可以肯定的是,陈水扁已穷途末路,罪责难逃!
文章摘录如下:
陈水扁、吴淑珍这一对“同命鸳鸯”的命运,十一月三十日有消息说,特侦组的检察官已着手缮写起诉书。不久前,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预计年底前对“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及新竹科学园龙潭购地案等四大弊案宣布侦查终结,正式提出起诉。由上述两项消息推测,对陈水扁一家可能包括其子陈致中和媳妇黄睿靓的起诉,估计会在十二月中旬以前展开。
整个侦查的过程可说相当顺利,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陈水扁的亲人或亲信在遭羁押后,特侦组晓以大义,突破心防,分别交待了扁珍涉嫌犯罪的事实,提供了确凿的证据,成为起诉扁珍的有力罪证。此外,吴淑珍在谈及她的友人、收黑钱中间人蔡铭哲“吃夹棍”,私吞黑钱的巨额“零头”时,竟咬牙切齿公开说:“我要杀了他!”吴淑珍的这一表态,令扁珍的亲信感到心寒,纷纷坦白交待,以求自身减轻刑责,结果,对扁珍形成众叛亲离的局面,亲信纷纷倒戈。
例子一: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传将转为污点证人,已供出大量扁珍的犯罪事实,包括汇往瑞士的七亿元(新台币,下同)、由国泰世华银行转往元大集团寄放的现钞七亿四千万元、元大金控送扁珍二亿元,等等。这些证供,令扁家弊案获得重大突破。陈镇慧其后获无条件释放。
例子二:涉嫌私吞一亿多元的蔡铭哲,以及新竹科学园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已“反戈一击”,除答应将存在海外的一亿三千多万元,汇回台湾特侦组指定的银行户口,更承诺指证扁珍的不法情事。蔡、李二人在投诚后已获准保释回家。
例子三: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在被羁押五十三天后,于十一月二十九日获准以二百万元保释。可想而知,吴景茂必已招供,否则就不会重获自由。吴对媒体不否认助其妹转移七亿四千万到元大集团,并说,如时间从头来过,他绝不会帮妹妹做这件事,其他则不愿多谈。
例子四:台湾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在龙潭土地案透过蔡铭哲、蔡铭杰兄弟,向吴淑珍支付四亿元“佣金”,共涉及六弊案。辜在逃亡日本两年后,经特侦组再三劝说,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返台,接受十二小时问话后,以一亿元保释获释。辜的供词,肯定又是扁珍弊案的另一个大突破口。
由以上例子不难看出,扁家弊案在人证、物证及大量事实面前,扁珍等人已是逃无可逃、辩无可辩。扁在进入土城看守所后,又绝食(连续十五天),又写“遗书”,把自己装扮成受“政治迫害”,可是,贪污犯就是贪污犯,再装腔作势也不会有用。扁不敢面对司法,在台湾民间被指为懦夫。可以肯定的是,陈水扁已穷途末路,罪责难逃! (李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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