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陈华彩获减刑至4年6个月。(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年纪老迈的欧荣光获中院法官体谅,减刑至4年。(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澳门日报》今日在头条刊发报道称,澳门中级法院30日审结欧文龙家属及三名商人的行贿及清洗黑钱上诉案,合议庭裁定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殷飞历及陈东生部分上述理据得直。
欧文龙三名亲属的清洗黑钱获大幅减刑2/3,分别判囚5年至4年。至于商人殷飞历及陈东生,除分别被减刑4年及1年9个月外,两人须向特区政府赔偿一共5000万澳门元,获暂时废止。根据法律规定,中级法院在刑事上诉案中判刑低于8年,不可上诉至终审法院。换言之,中级法院合议庭裁判为终极判决。
30日下午4时,中级法院裁决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家属及商人案。合议庭由中级法院法官司徒民正、蔡武彬、陈广胜组成。由裁决书制作人司徒民正宣读判决内容。七名上诉人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陈东生、殷飞历、何明辉及梁凤仪,前六人于今年6月被初级法院裁定清洗黑钱或行贿罪名成立,分别判囚25年至7年不等,涉案的不法资产一概充公。商人何明辉、陈东生及殷飞历一共赔偿1亿澳门元予特区政府。
在两小时的宣判中,涉案上诉人全由律师代表出庭听判。司徒民正指出,中级法院合议庭裁定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陈东生及殷飞历上诉理据部分成立,五人获大幅减刑,分别判囚6年至4年。根据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中级法院在刑事上诉案中,判刑不超过8年,不可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检察院表示,正研究中级法院判决书内容,并依法相应处理。
现被法院通缉的商人何明辉,因未接获一审判决的通知书,故提出的非终极上诉被驳回。但名下的新明辉建筑有限公司及妻子梁凤仪提出解冻账户资产,上诉理由获中级法院接纳。
在原审判决中,因清洗黑钱及行贿罪被重判监禁10年的殷飞历,虽然在中级法院裁决中获减刑至6年,由于刑期超出3年,不予缓刑,有关判刑需实时执行,另需赔偿4600万元予特区政府。同意缺席受审的陈东生,虽获减刑至5年3个月,也需服刑。
两人须向特区政府一共赔偿5000万元的上诉获得直。中院合议庭认为,虽然两人行为令特区政府声誉受损,但原审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指出两人所为对特区政府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难以厘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故暂时废止这项的罚款,但特区政府可透过民事诉讼索偿。此外,助审法官蔡武彬及陈广胜就两人洗黑钱读出表决声明。
欧文富、欧陈华彩、欧荣光涉及另一宗与商人邓俭民、刘春红行贿及洗黑钱的上诉案,短期内在中级法院进行审判听证。在原审判决中,被控清洗黑钱罪的欧文富、欧陈华彩分别被判罪名不成立及不予处罚,仅得欧荣光被判监3年6个月,如果欧文富及欧华彩上诉维持原判,扣除羁押及已服刑时间,出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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