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4日下午召开的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王君被任命为山西省副省长、代省长,同时接受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的请求,免去张建民山西省副省长职务。资料图为:2008年1月22日,孟学农在山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山西省省长。 中新社发 张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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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14日下午召开的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王君被任命为山西省副省长、代省长,同时接受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的请求,免去张建民山西省副省长职务。资料图为:2008年1月22日,孟学农在山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山西省省长。 中新社发 张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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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6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26日发表韩咏红撰写的文章《奥运后首月的“问责风暴”》说,问责是必要的,但更值得关注的还是老问题:何以重大事故频繁?尤其集中在奥运之后?此外,比事后“问责”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从制度上确保官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情况能受到遏止。深究下去,官商利益链不打破,政府部门不撤出经营领域,不允许社会进行由下至上的问责,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者仍将前仆后继。
文章摘录如下:
中国媒体近日频频报道:在9月11日到22日的短短11天里,共19名中国官员因为在公共安全问题上负有责任而引咎辞职或者被免职。这19名人既包括官至正部级的国务院部委首长与地方大员,也有基层的副县长、副区长。
鉴于下台官员之多以及级别之高,有评论认为北京政府在问责问题上“动真格”。媒体将官员纷纷落马的现象概括为9月“问责风暴”,有人将2008年形容为“问责年”,并乐观地预测这场风暴将成为官员行政问责制度化的开始。
追溯起来,至少从2001年开始,中共与中国国务院即颁布过好几部针对干部与公务员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去年中共召开第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再次成为焦点,总书记胡锦涛在报告中提出要“突出行政首长为重点问责对象”;进入2008年,新一届政府的首次廉政工作会议,延续十七大的要点,提出“选择部分省市和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近期的山西溃坝与问题奶粉事件,恰好是对中央三令五申的“问责制”的一次测试,测试结果,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孟学农、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等官员纷纷落马。中央也适时展示“问责”的决心,进入第二任期的胡温表明他们准备严惩违反中央科学发展观路线的官员。
舆论界目前关心的是问责会持续多久?是否确实如风暴一样,刮过一阵就风平浪静?也有学者提出了问责制度的科学性与公平性问题,什么过失该惩处到什么级别,对于下台官员如何安排,如果他不久后重返官场,问责制的意义是否打了折扣?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舆论界对这轮问责的热情关注与赞扬,反映的其实是问责制之“迟到”。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以后,具体负责与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鞠躬下台,是很多现代国家为官者的应有之义。
奥运结束未及一个月,好数百条人命已葬送在溃坝、火灾、矿难之中,还有数万婴幼儿因食用被添加入化学污染物的牛奶而肾脏出毛病。毒奶事件夺取了婴儿的生命与健康,也耗损了国家形象,倘若一票官员还安坐其位,如何向全社会交代,平息民怨?
问责是必要的,但更值得关注的还是老问题:何以重大事故频繁?尤其集中在奥运之后?此外,比事后“问责”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从制度上确保官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情况能受到遏止。深究下去,官商利益链不打破,政府部门不撤出经营领域,不允许社会进行由下至上的问责,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者仍将前仆后继。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理想化的宣传其实说服不了普通老百姓,他们从经验中汲取的智慧告诉他们仅仅是问责,不能解决长远的实际问题。
不久前在河北石家庄采访,我问正在退奶粉的市民,市委书记、市长、质检总局局长都被问责下台,这样的做法好不好?好多人都表示肯定。但说到问责能在多大程度上整肃腐败现象时,人们的信心就不那么牢固了。
一个市民顿了一下说:“这个就难说了。现在的人,上来的跟下去的一定会有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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