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扁案”或将重占台媒版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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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澳报:“扁案”或将重占台媒版面

2010年10月08日 15: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8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7日刊出评论《未来十天“扁案”或将重占台湾媒体版面》说,随着陈水扁再一次延押庭的开庭,还有台湾特侦组拆封陈水扁私自运出“总统府”的五十八箱公文,以及其子陈致中奉父之命组织的“一边一国连线”的正式成立,再加上“五都”选战正踏入关键时刻,故相信在未来十天内,有关“扁案”的新闻,又将会重新攻占台湾媒体的版面。

  文章摘编如下:

  有关“扁案”的话题,已经有好一阵子未能像过往几年那样,占据台湾媒体的重要版面。不过,随着陈水扁再一次延押庭的开庭,及其六十岁生日仍需在台北看守所内待过,还有台湾特侦组昨日开始,估计需要一连十天,将陈水扁在卸任时私自运出“总统府”的五十八箱公文调运到台北看守所当着他的面拆封,首日开箱核验十一箱,就发现有一百八十四件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以至其子陈致中奉父之命组织的“一边一国连线”的正式成立,再加上“五都”选战正踏入关键时刻,故相信在未来十来天内,有关“扁案”的新闻,又将会重新攻占台湾媒体的版面。

  但能否会再次发生前几年的轰动效应,还须看以下两个关节点,其一是所开箱核验的公文箱内所涉及的秘密文件,是否能被特侦组加控“侵占秘密公文罪”或其它相应的罪名;其二是“最高法院”延押庭是否裁决释放陈水扁或交保外释候审。

  其中最具轰动性的,当然是陈水扁擅自将“总统府”的公文打包搬走。这不但是进一步追查其“机要费案”的罪证,而且也是决定特侦组在侦办控告陈水扁的诸项控罪中,再增加一条“侵占、泄露机密公文罪”或其它相应的罪名。

  实际上,众所周知,当年特侦组在侦查陈水扁的“机要费案”时,陈水扁利用其“总统”特权,将涉及“南线项目”的公文列为“绝对机密”,借以阻挠干扰特侦组的侦查,令到特侦组如同“老鼠拉龟”无从下手。马英九就职后,应特侦组的要求,下令将文件解密,才使特侦组的侦查工作大有进展,破获了该案,并遭法院判刑。虽然在上诉后,高等法院对这部份的案情在量刑方面有所酌减,但在罪名认定方面却并未有更改。

  因此,陈水扁倘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对他的案情将是“雪上加霜”。面对这种情况,陈水扁办公室曾声明,这些文件是陈水扁为了日后写回忆录所用,且是由其机要秘书打包,陈水扁对其是否含有“机密”并不知情。既然特侦组已经查出确有“机密”文件,故无论陈水扁是故意犯或是过失犯,未来都可能要面对刑责。(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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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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