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禁止让卖淫嫖娼者游街 引港台媒体关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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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禁止让卖淫嫖娼者游街 引港台媒体关注

2010年07月27日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7日电 公安部近期下发通知,批评一些公安机关让卖淫嫖娼者游街示众等不当做法。港台媒体予以关注,报道多注意到,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香港《文汇报》27日报道说,今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成效明显。但是,打击行动中,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注重执法方式。

  报道说,近日,广东东莞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涉嫌卖淫妇女戴手铐、绳牵、赤脚站街;湖北武汉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公布查获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公安部下发通知认为上述事件反映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侵害违法人员人格尊严。

  《大公报》报道说,站街女被绳子牵着指认现场、实名曝光“涉黄”落网人员……内地一些地方的基层警方在“扫黄”行动因采用这些做法,引发争议。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明报》报道说,针对有地方公安部门将妓女和嫖客游街示众引起争议,公安部日前下达通知,禁止此类有损违法者人格尊严的做法。公安部规定,今后再发生游街问题,将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当地公安领导责任。

  台湾《联合报》报道说,大陆各地大规模扫黄,但部分公安局将抓获的妓女游街示众,引起各界批评,公安部下发通知,不得再有此种游街示众有损人格尊严作法,违者依法追究各单位责任。

  《旺报》报道说,大陆近来开展重点扫黄整治行动,北京著名四大夜总会遭到停业。在扫黄行动中,广东公安机关把卖淫女带去游街、湖北直接公布嫖客及小姐的姓名,引发舆论挞伐。为此,大陆公安部要求未来扫黄活动不得将嫌犯游街,且须尊重犯案者人权。

  报道关注到,通知强调要求,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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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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