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6日电 台湾《经济日报》25日刊出社论《小心廉政署的副作用》说,由于最近台湾有几名法官涉嫌收贿,马英九决定设立廉政署加强肃贪。从经济面看,最重要的疑虑是它是否会让公务人员更不愿负责任,使政府效率更低,并因此阻碍投资和经济发展。廉政署的设计务必妥善避免这项副作用,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文章摘编如下:
由于最近有几名法官涉嫌收贿,马“总统”决定要设立廉政署来加强肃贪。肃贪是大家都赞成的事,而设廉政署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效果存疑。从经济面来看,最重要的疑虑是它是否会让公务人员更不愿负责任,使政府效率更低,并因此阻碍了投资和经济发展。廉政署的设计务必要妥善避免这项副作用,否则有可能得不偿失。
台湾并不是没有抓贪官的机构,相反地,台湾另外还有“监察院”、“调查局”,以及政风室等单位,但贪污问题的严重度并未稍减。这种经验显示,多设一个廉政署不见得有用,除非廉政署拥有比现行机关更大的权力。
然而,拥有更大的权力,除可能危及人权和公平,也可能使公务人员更容易被调查、搜索,甚至起诉和判刑。因此,很多公务员对于可能被怀疑为图利他人的案子,将会采取不断要求补件、层层上报由上级决定、交付开会或委员会讨论等种种免除个人责任的做法。这样一来,政府效率可能低落,进而妨碍工商活动和经济发展。好企业也可能为了避免无端被调查指控,而避开一些与政府的往来。
若要减少这些副作用,一种可能的办法是把廉政署的职责限制在较小的范围。例如若把廉政署侦办的案子限缩在公务人员财产不合理增加,或接受不合理招待的情况,则守法的公务员都不必担心自己无端受到指控,政府效率也就不太会受到影响。配合这样的职权范围,只要给廉政署较有限的特别权力,例如让它更方便取得可能涉案人士及其亲友在台湾内外的资产信息,即可让它得到比其它机构高的办案能力,而不太会伤害到一般人的人权。
专业化的分工当然也和一般生产的分工一样,可以有更高的效率,并降低叠床架屋所造成的浪费;分工也能减少各机构间为“冲业绩”竞争乃至相互斗争,以致执法过当的情况;廉政署规模也不可能很大,以符合政府组织再造的精简目标。因此,当它只负责侦办一部分贪渎状况时,也较能就那类状况做普遍性的专业侦查,减少选择性办案乃至政治斗争的质疑。
政府也不可把肃贪的期望都放在廉政署,而忘掉很多其它该做的事。有位大企业家曾指出,一个地方若没有食物就不会有老鼠。政府若改善相关制度而减少不恰当的获利机会,贪渎的诱因和事件就会减少,现有机构或许就足以负起肃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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