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香港《大公报》19日刊文说,台湾检察机关近日的搜查行动是历来法官贪渎案中规模最大的一次。然而,雷声大,雨点是否也大?纵观台湾近十年法官贪污案,有十五名法官被起诉贪污罪,至今被判有罪定谳的仅一人。这种“虎头蛇尾”的怪状岂是设立廉署所能解决的?
文章摘编如下: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台湾最近发生了法官涉嫌受贿为被告脱罪的丑闻,此类事件在岛内并非是“破天荒”,只因嫌犯竟是平日坐在公正严明的法庭上审案和判刑的执法者,所以每次总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法庭是儆恶惩奸的最后一道防线,若防线的守护者也抵挡不了诱惑,让人们如何相信司法机构?
由于案件仍在调查中,若此时就认定涉案的法官有罪,则有失公允。但从高院被搜查及三名法官被收押等事实可见,若检方无真凭实据,台北地方法院又怎会核准搜查高等法院,在自己的上司头上“动土”呢?
据调查,何智辉在担任苗栗县长和“立委”期间卷入贪污案,一审重判19年,二审上诉到高院改判15年,没想到今年五月三审“最高法院”发回高等法院重审(称为更一审)后,改判无罪,应验了岛内民间俗话“一审重判,二审轻判,三审猪脚面线(无罪)”。检方发现原来是何智辉买通了法官。
检察机关近日的搜查行动是历来法官贪渎案中,规模最大的一次。然而,雷声大,雨点是否也大?纵观台湾近十年的法官贪污案,有十五名法官被起诉贪污罪,至今被判有罪定谳的仅一人,两人无罪定谳,其余的案子都在二、三审之间来来回回,无法定案。
以往受贿的法官多是“单打独斗”,这次则是首度有法官集体受贿。正是此“集体效应”,让人们忧虑法官的受贿风气似有蔓延之势。因为当某一不法行为不再是“个别事件”,而成为特定群体中的“公开秘密”时,则更利于彼此串通一气,形成官官相卫的可怕网络。尤其是执法者知法犯法、“玩法”,法律专业知识反而成为摧毁社会公义的利器,其危害程度甚于普通罪犯。
此次爆出法官集体受贿案后,岛内在痛心疾首之余,纷纷建言如何肃贪,更打算模仿香港,筹组廉署。然而,从以往的法官贪渎案可见,侦办时雷厉风行,起诉后却未能定罪,这种“虎头蛇尾”的怪状又岂是设立廉署所能解决的呢?(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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