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深圳治“裸官”转移贪污款或成表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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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深圳治“裸官”转移贪污款或成表率

2010年07月09日 1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9日电 深圳日前公布防范“裸官”海外转移不法所得的实施细则,新加坡《联合早报》9日刊文说,中国官员受贿最常见做法就是把贪污所得转移给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有专家认为,深圳一向是中国改革前沿地,这回针对“裸官”的新规,若执行顺利且有效,可被推广到中国各地,对深圳乃至整个中国的民主监督进化有益处。

  文章摘编如下:

  深圳市自去年11月明确“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后,前日(7日)又公布了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在市、区两级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所谓“裸官”,就是指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独自一人留守国内的中国官员。

  前日发布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暂行规定的若干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除了提出了以上实施细则外,也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分工、市区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及工程发包、土地使用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细化。

  广东省近期爆出多名高官贪污受贿而落马,其中包括被“双规”(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的中山市原女市长李启红。据报道,李启红家族财富估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这种“一人当官,全家受益”的创富模式带有强烈的权力印记。

  深圳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政治观察家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深圳在市、区两级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就是要告诉那些贪官,一人当官,或许可以全家受益,但若被查处,却不能一人在中国承担、全家在海外逍遥。

  一年多以来,广东的反贪行动风行雷厉,除了李启红,落马的还有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广东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以及曾给自己定下6000万元“受贿目标”的韶关市原公安局局长叶树养。

  中国官员受贿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把贪污所得转移给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即便官员本身最终被查处,家人也不会一无所获。深圳也因此推出了以上针对“裸官”的规定。

  专家指出,深圳一向是中国改革的前沿之地,这回针对“裸官”的新规,若执行顺利且有效,可被推广到中国各地。

  据报道,深圳各区、市与单位今年5月31日前已对本区、本单位班子成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境)外定居等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自查情况已报市委组织部门。而在市、区两级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是为了避免官员在情况有变时不即时上报。

  受访深圳政治观察家说,《意见》看起来虽然冗长沉闷,甚至有点琐碎,但有实际意义,它明确地指出在一些关键领域什么是官员应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的,对深圳乃至整个中国的民主监督进化有一定的益处。(杨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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