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为惩处官员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中共中纪委近日对外公布新规,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香港《文汇报》1日刊文说,根治屡禁不止的公款出国游问题非一日之功。事前严格审核,过程监督到位,事后追惩督查,杜绝公款出国旅游才不是一句空话。
文章摘编如下:
违规公款出国(境) 将被开除党籍
为惩处官员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中共中纪委近日对外公布新规,将对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中纪委日前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即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同时,《解释》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共规定了12种具体违纪行为,并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当适用的党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神州小议:“事前介入”应与“事后监督”并重
公款出国游是公款消费中的顽疾,各级官员假借学习考察和公务的名义挥霍公款出国旅游,已是多年来的常见现象。这种以公务为名、行旅游之实的歪风,不仅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浪费,甚至为不少贪官外逃开拓渠道。
今次中纪委颁布新规,重惩公款出国游,相关规定不可谓不“高压”,但要杜绝公款出国旅游、避免巨额公帑的浪费,除了严厉的“事后监督”、“事后问责”,更需要加强事前预防,过程监控。
事前预防,就是要从严从紧,把好审核关,严格控制出国项目、规模及费用;过程监控,就是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出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需要强制地方政府、部委机关公布“三公消费”的明细账,强制各单位对每次出国考察都事先公示;此外,加大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公款旅游的舆论监督力度。如此一来,公款出国旅游在众目睽睽之下自然难成气候。
根治屡禁不止的公款出国游问题,非一日之功。事前严格审核,过程中监督到位,事后追惩督查,杜绝公款出国旅游才不是一句空话。(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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