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餐厅的消费明细账单又将矛头指向山东省粮食局——人均1000元的消费标准,12个人一顿总共吃掉14810元,被网友称为“天价餐”。这份账单在全国各大论坛热传,爆料者声称“百分百公款消费”,网友直呼“一顿饭吃掉一年工资”。(本报今日A21版)
我的忧虑是,即便事件进入调查处理程序,当地纪委该怎么处理这些“吃客”,也是件让人头痛的事。翻遍有关公款吃喝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后会发现,人均千元的标准其实很难定性。譬如2006年10月中央下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这种模糊的原则性规定,本身就预留了极大的操作空间。
说到底,调查后怎么处理,就看相关部门的态度了。而从过往经验看,最理想的结果无非就是,按照舆论反应的强烈程度,来象征性地处罚一下。可是,这种按舆论反应来“量体裁衣”的处罚,究竟对公款吃喝能有多大程度的警示意义?恐怕只能是“下次账单要收好”。
悲哀的是,即便我们能侥幸发现“天价餐账单”,也找不到制度化的破解之道。所以说,监督无解,比“天价餐账单”更值得关注。从根本上说,遏制公款吃喝,必须从政府财政预算入手,但现实是,我们的财政预算编制不仅缺少科学性,而且透明度也乏善可陈。这也是为什么在民怨沸腾之下,官员们还能悠然自得地享受着“天价餐”的原因所在。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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