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公布了《2010严打整治行动期间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群众举报有价值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在侦破案件、查获犯罪嫌疑人、抓获逃犯、公安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给予奖励。
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破获一般抢劫、强奸、伤害、放火等八类主要案件以及毒品、经济案件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爆炸、绑架等社会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5000元至1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命案、重大系列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1万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省督办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5万至10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部督办案件等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10万至30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一般逃犯的 奖励1000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命案逃犯、省督捕逃犯的 奖励1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逃犯直接破获年前命案积案的 奖励2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部督重点逃犯的 视情况奖励2万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黄赌毒”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2000元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查处非法旅店、足疗店、游戏厅等 视情况奖励1000元至1万元
特别指出的是,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侦破案件并查获犯罪嫌疑人或抓获逃犯的,各项奖励不兼得,选择金额最高的项给予奖励。
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登记的举报时间为准,奖励最先举报的群众;多人共同提供或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或逃犯线索的,奖金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平均分摊。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人员的奖金,由受理线索的公安机关予以发放。
举报人可凭有效证件,直接到通知领取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以委托他人或申请采取汇款等其他方式领取。同时,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三种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110报警电话、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举报电话22828492)
信件举报:写信至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及各分、县(市)局举报中心
当面举报:到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及当地派出所直接举报(高级记者 伏桂明)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季】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