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奖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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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开展严打整治行动 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奖励
2010年06月22日 16:02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公布了《2010严打整治行动期间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群众举报有价值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在侦破案件、查获犯罪嫌疑人、抓获逃犯、公安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给予奖励。

  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破获一般抢劫、强奸、伤害、放火等八类主要案件以及毒品、经济案件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爆炸、绑架等社会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5000元至1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命案、重大系列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1万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省督办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5万至10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部督办案件等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10万至30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一般逃犯的   奖励1000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命案逃犯、省督捕逃犯的   奖励1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逃犯直接破获年前命案积案的   奖励2万元

  对举报线索抓获部督重点逃犯的   视情况奖励2万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破获“黄赌毒”案件的   视情况奖励2000元至5万元

  对举报线索,查处非法旅店、足疗店、游戏厅等   视情况奖励1000元至1万元

  特别指出的是,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侦破案件并查获犯罪嫌疑人或抓获逃犯的,各项奖励不兼得,选择金额最高的项给予奖励。

  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登记的举报时间为准,奖励最先举报的群众;多人共同提供或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或逃犯线索的,奖金在规定幅度范围内平均分摊。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人员的奖金,由受理线索的公安机关予以发放。

  举报人可凭有效证件,直接到通知领取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以委托他人或申请采取汇款等其他方式领取。同时,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三种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110报警电话、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举报电话22828492)

  信件举报:写信至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及各分、县(市)局举报中心

  当面举报:到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及当地派出所直接举报(高级记者 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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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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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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