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张蔚然)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21日在北京表示,近日媒体报道的“约70%举报人程度不同地受到打击报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客观不准确,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或检查人员泄露举报信息而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高检院21日召开举报宣传工作新闻发布会。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表示,据高检院统计,2007年至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群众首次举报481000余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为276617件,反映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的统计大概超不出200件。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尽管存在,但是数量很少,根本不存在大部分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王晓新说。
他表示,近年来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仍然很高,举报线索处于上升趋势,根据统计资料,2009年举报线索同比上升4.6%。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表示,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举报线索的管理、审查、分流制度,有效地防止了举报线索泄密情况的发生,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或检查人员泄露举报信息而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王晓新说,对于媒体引用的学者数据,我们做了一些初步调查,还将做进一步核查,同时建议无论是发新闻,还是搞研究,引用的数据和事例都应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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