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获悉,6月17日、18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1月初发生的防城港看守所在押人员脱逃事件。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2日,犯罪嫌疑人陈洪周再次因吞食金属丝,被送到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1月5日下午,防城港市看守所派民警陈某、周某和职工林某到医院看守陈洪周。交班时,上一班看守人员交代说,陈洪周心神不定、性情急躁,情况不太正常,要注意看守。为此,周某还上前做陈洪周的思想工作,让他打消脱逃的念头。
之后,三人打开自带的电脑看电影。晚上9时过后,林某先上床睡觉;周某继续看电影到晚上11时许,他让陈某先休息,自己一个人看守;到了第二天凌晨3时56分,周某叫醒林某接替自己看守,随后上床睡觉。
据陈某、周某说,他们都在睡梦中听到林某押着陈洪周上卫生间的响动,但没有起来查看;林某说,他押陈洪周上厕所后,把他重新铐在床头,后来自己倚靠在床头睡着了,迷糊中还听见陈某起来过。
到了1月6日早晨5时许,周某先醒来发现陈洪周不在病房,病床床头只留下一副手铐,他叫醒另外两人寻找未果,于是向领导汇报并报警。当天下午,三人向防城港市检察院自首,3月10日被取保候审。
陈洪周脱逃后,公安机关调派大量警力进行追捕,武警也参与了追捕,并发布了8万份悬赏缉捕通告,于1月15日将陈洪周抓获。据陈洪周交代,他是趁看守熟睡时逃离的。
陈某、周某和林某三人因为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被移送东兴市检察院侦查,之后被公诉。
陈某、周某和林某三人都在庭上认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每一项证据都没有异议。三人均表示,案发后自己主动投案,而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是,向法庭建议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认可三名被告人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法院将择日宣判。(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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