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和谐家园
灾后恢复重建要体现人文关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注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构筑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人文关怀
心理康复。实施心理康复工程,组织汉、藏双语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采取积极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促进身心康复。
社会福利。实施弱势人群特殊关怀工程,增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能力。恢复重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关爱残疾人,优先恢复重建残疾人康复设施,在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中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住房。恢复重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发挥社区(村委会)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的社会氛围。
专栏22 人文关怀 |
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10个,敬老院26所。 |
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9个(含社区老年活动中心4个)、服务站20个,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 |
救助设施 救助管理站2个(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个,殡仪馆4个,烈士纪念设施4个。 |
康复设施 残疾人康复中心5个。 |
第二节 扶贫开发
贫困村产业扶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发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马铃薯种植、畜牧业养殖。发展民族家庭手工业和小型农产品加工业,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综合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多渠道增加受灾农牧民收入。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易地扶贫搬迁。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
劳动力转移培训。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以中长期培训为主的民族服装加工、民族用品加工、机械修理、藏绣等各种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专栏23 扶贫开发工程 |
贫困村扶持产业发展 建设各类市场、生产基地80个,兴办村级实体经济8个,修建商业铺面700间。 |
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劳动力3万人,其中转移培训1万人,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 |
整村推进 126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产业项目,开展产业化扶贫。 |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建立村级互助组织,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在126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 |
第三节 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对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实施保护性清理、维修加固和修复重建。对馆藏文物、寺内文物进行认定和修复。维修加固和重建受损的博物馆、文物库房、文管所。注重文物保护与当地居民生活特别是宗教生活的和谐共存,做好文物保护修复与开展传统宗教文化活动的协调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恢复重建受损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博物馆。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人,加强卓舞、依舞、民歌、安冲藏刀锻制技艺等的传承。
地震纪念设施。保留必要的玉树地震遗址,建设纪念设施。
专栏24 文化遗产 |
文物保护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一般文物保护点21个,文物中心库房1个。 |
文化遗产 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项,重建东仓大藏经珍藏馆。 |
非物质文化遗产 恢复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6个。 |
遗址纪念设施 建设地震遗址纪念设施1处。 |
第四节 宗教设施
宗教活动场所。对损毁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的恢复重建,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合理安排,给予支持。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重建,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与寺院管委会协商,合理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其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的原址恢复重建方案,要按规定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的恢复重建,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与寺院管委会协商,统筹考虑施工组织方式。
专栏25 宗教设施 |
宗教活动场所 玉树宗教活动场所(含清真寺1座)87座,以及石渠县宗教活动场所维修加固。 |
教职人员生活用房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87358平方米。 |
寺院配套设施 建设饮水、通电、通信、广播影视、道路等。 |
佛教学校 玉树藏传佛教学校1所。 |
参与互动(0) | 【编辑:吴歆】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