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等10省市流动人口将可互办准生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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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等10省市流动人口将可互办准生证
2010年06月12日 19:14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省(山西)的流动人口,今后在“环渤海”10省、市打工,不用再回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只要提供的信息属实,在当地就可直接办理。同时,全省11市流动人口也可互通办理准生证。今日,记者从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太原现场会获悉,山西已加入“环渤海”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成员单位,这将给流动人口生育带来很大便利。

  “之前,流动人口想要生孩子,必须按规定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否则孩子就没法上户口。新的措施实施后,将给处于生育期的流动人员带来很大方便。”省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可互通办理准生证的10个省市有:山西、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哈尔滨。流动人口凭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只要在现居地查询的个人信息与本人提供的信息相符,就可现场办理准生证。

  在享受10省、市准生证直接办理实惠的同时,今年年底前,全省11市流动人口也可互通办理准生证,省内流动人口准生证还可实现网上办理。在我省范围内,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网上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今年,我省还将取消往年由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规定,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乡镇(街道)互相通报、核实相关信息,省内通过网上邮寄。

  此外,从今年起,我省《婚育证明》的办证对象也由成年流动人口变为成年育龄妇女,不仅缩小了办证范围,而且办证对象也可在现居住地通过网上办理。今年年底前,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计生项目,也将覆盖流动人群。

  “在我省290万流动人口中,有65万人为跨省流动,168万是省内跨县流动。”会上,省人口信息中心田文军副主任向记者介绍了我省流动人口情况。(要维维 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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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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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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