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日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政府正式公布《2010年度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94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个点的潜在威胁人数均在100人以上,因灾害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这些隐患点在台风、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容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从而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广西今年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出现在4~6月份,南宁、桂林、玉林、梧州、贺州、钦州等市出现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后汛期将会出现在7~9月份,全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可能比常年略高。
结合广西各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方案》把全区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分别是:碎屑岩预防区、花岗岩预防区、碳酸盐岩预防区。
《方案》指出,碎屑岩预防区由于岩石风化作用强烈,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昭平-金秀、永福-融安、凌云-巴马3个多暴雨区影响,该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花岗岩预防区的风化残积土层分布较广,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常常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受钦州-玉林多暴雨区影响,该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汛期应重点预防梧州市区、苍梧县、岑溪市,钦州市灵山县北部、浦北县,玉林市区北部、容县东部、北流县北部,贺州市钟山县西北部,崇左市龙州县等地因暴雨诱发的群发型崩塌、滑坡、泥石流。
碳酸盐岩预防区常常发生危岩崩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汛期应重点预防南宁市马山县北部,柳州市区,河池凤山县、南丹县、天峨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地的地质灾害。 (记者肖世艳 通讯员陈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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