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神木县法院法官张继峰入股煤矿经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省高院院长安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于今天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集中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清查和禁止法官干警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及法官干警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防止损害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形象的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通知要求,一是各级法院要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一次清查活动,彻底清查本院法官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凡继续从事或参与煤矿入股等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退出,并向组织如实报告,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处理。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教育。要集中半个月时间,开展关于《公务员法》、《法官法》、《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党纪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法官干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运用典型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导法官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永葆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三是要在加强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法官干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认真检查对中央、省委、上级法院及本院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廉洁执法方面的制度不完善的,要抓紧完善制度,切实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抓好违反“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杜绝法官干警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等违纪问题。
又讯 5月24日,中央电视台报道神木县法院法官张继峰与陈旺荣股权纠纷案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5月25日下午,省高院院长安东召集会议研究决定:
一、责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严肃依法审理此案,抓紧做出处理。
二、责成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张继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三、鉴于本案涉及问题和有关情况正在调查和审理之中,省高院将进一步关注进展情况,督促依法依纪尽快处理。(记者 李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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