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秦皇岛5月27日电(王宝德 李晓霞)河北省秦皇岛市纪委今日透露,六月底前,该市三千辆公务车辆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为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监管,降低党政机关车辆运行费,杜绝公车私用,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通知》,明确规定该市各级党政机关、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省直管部门,乡(科)级(含股级)以上单位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公务车,政法系统所有冀O牌照的公务车,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据工作人员介绍,公务用车“标识”由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统一制作,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方,每两年审核更换一次。标识正面印有国徽和公务用车、监督电话、编号等字样。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拒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财政部门取消该单位该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项经费的拨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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