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降行政案件立案门槛 上诉率明显下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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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高院降行政案件立案门槛 上诉率明显下降
2010年05月23日 2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5月23日电(索有为 林晔晗 邹群英 戴剑飞)行政案件告状难、申诉多一直是中国各地法院包括广东法院行政审判的难中之难。笔者23日从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9年,广东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6300多件,同比增长8%,上诉率和申诉案件再审率同均有明显下降。

  据悉,广东高院针对各地对案件受理标准把握偏紧、个别地方甚至自设立案“门槛”导致立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从规范行政案件立案入手,制定了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下级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对当事人反映“有案不收”的法院加大督促力度,对少数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的情况,做好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对部分案件实行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2008至2009年,全省法院共提级管辖和指定异地管辖行政案件684件,使更多的合理诉求进入诉讼渠道,得到理性的解决。

  案件效率、质量与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直接相关,广东高院针对全省行政案件延长审限增多的现象,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案件申请延长审限的若干规定(试行)》,创新提出了“跨年度案件、程序类上诉案件及理由不充分的延审申请不予批准”等规定。该规定自2009年10月份推行以来,广东省法院申请延限的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减少。

  广东高院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发挥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督促职能。把“结案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率”作为绩效评估体系中的四项基本指标,定期评查、定期通报。通过推行案件指导制度,定期公布具有参考价值的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归纳出具体的审判思路以供各级法院参考,统一裁判标准,解决“不同判”、“不会判”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2009年,全省一审、二审行政审判结案率分别提高了2.54个百分点和5.84个百分点,上诉率和申诉案件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了3.62个百分点、2.39个百分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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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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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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