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县一法官涉嫖宿幼女 二审被判入狱6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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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富源县一法官涉嫖宿幼女 二审被判入狱6年
2010年05月21日 19:2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本报前方记者发回报道:刚从曲靖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杨德会,富源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因涉嫌嫖宿幼女罪,于2009年3月14日被刑拘,因涉嫌强奸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执行逮捕。马龙法院一审判决杨德会无罪后,于2010年3月31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010年5月17日,曲靖中院作出逮捕决定,富源公安局于同日执行逮捕。此案经曲靖中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作出改判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事件回顾:

  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宣判杨德会无罪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了抗诉。(记者 周晓晖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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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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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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