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陕西)省人保厅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正式出台,一类区标准为760元/月,较之前的600元涨了26.6%,增幅在此次调整工资的省区中居中等偏上水平。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调整方案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760元/月,非全日制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680元/月,非全日制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630元/月,非全日制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580元/月,非全日制5.8元/小时。
此外,对现行四个工资类区所含区县进行了部分调整。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调整到一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调整到三类区。
省人保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楚瑞秦表示,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原则上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年调整一次,去年恰好遇到金融危机,国家取消了调整计划。今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并结合物价上涨、社会就业等多项因素,我省经过测算,对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联动已在山东等七个省份尝试。对此,楚瑞秦表示,《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指出,最低工资标准要与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相适应,要根据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今年的调整,物价上涨就是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我省此次调整后,四个工资类区整体平均增幅为22.7%,平均提高122.5元/月。省人保厅有关人员表示,虽然我省调整的幅度比较大,但从全国其他省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来看,还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是标准的基数本来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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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适用范围划分
一类区12个: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
二类区33个: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榆阳区、定边县、靖边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礼泉县、武功县、乾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区41个: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榆林市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区21个: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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