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8时50分许,颍上县谢桥镇谢桥社区人民路丽元酒楼门前,煤老板张某遭枪击身亡。昨天,阜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冯燕向媒体透露,案发后,省、市、县三级公安部门组织由百余人参与的专案组,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雇凶报复持枪杀人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为争夺谢桥煤矿东华物业公司的煤泥生意承包经营权,36岁的被害人张某与46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产生积怨。后来,刘某某授意35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张某实施报复。
春节前,李某某向朋友赵某某表示要找两个帮手,许诺酬金6万元。随后,赵某某在淮南找到朋友高某某、朱某某帮忙,二人当场答应。春节后,李、赵二人到淮南以5000元的价格,租用淮南人廖某某的一辆黑色桑塔纳3000型轿车作为作案交通工具,并物色好同伙帮助驾车。
商讨过后,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高某某购买了3套夹克式上衣、3顶长檐鸭舌帽子以及3只蓝色花格子口罩。李某某则将事先准备好的枪支弹药及2副假车牌交给了赵某某。
第5次伺机作案得手
3月10日至3月2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赵某某、朱某某等人先后4次驾驶租用的桑塔纳轿车到谢桥镇伺机寻找目标,均未有结果。
3月29日晚7时许,赵、高、朱、李4人驾驶悬挂皖K5E396牌照的桑塔纳轿车,在谢桥镇谢桥社区人民路丽元酒楼门前发现被害人张某的车。8时50分左右,见张某从饭店走出,朱某某持单管猎枪从轿车左侧后门下车,赵某某在车内将枪口对准张某,高某某持双管猎枪从副驾驶位上下车后向张某连开两枪。
案发后,专案组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开展工作,先后辗转合肥、淮南、亳州、郑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地,连续奋战6个昼夜,成功抓获8名淮南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双管猎枪1支、单管猎枪2支、仿“六四”式手枪1支、猎枪子弹8发、空猎枪弹壳2枚,仿“六四”式手枪子弹5发、套牌轿车1部。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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