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新安镇梅子坑移民新村被邻村狮子岭村强行侵占无法耕种。政府多次通知村民去耕种却遭到对方干扰,引发冲突。梅子坑副组长等6名村民被警方带来的10多名“社会青年”押上了警车,并以故意伤害罪刑拘。随后,近百村民在化州市政府门前长跪,一个小时没人理会,出入市府的人曾调侃“在这里下跪也没有用”。(5月18日《南方农村报》)
继4月13日辽宁庄河市海洋村村民在市政府门口“千人下跪”之后,我们在短时间内又见到了这种辛酸无奈的场面。两次下跪,殊途同归,村民们想见的市长或主要负责人当时都没有露面,屈辱的膝盖换来的只有冰凉。
下跪,自古以来都被国人视为表达至诚至敬心意的最高礼仪中的一种,有“跪天跪地跪父母”以及“男儿膝下有黄金”之说,当不断有人宁愿舍弃宝贵的尊严把下跪当成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的“稻草”,而这根“稻草”在没有得到舆论关注也并不能给人带来必然的希望时,我们不清楚,还有什么能够给这些下跪的人们以慰藉。
村民下跪,实际上是在追求一种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原本就属于他们,恰恰是权力的不作为甚至相侵害才让他们远离了这些。审视这两起下跪事件,有关部门或官员完全有三次机会可以“阻拦”村民的下跪:第一次机会,如果日常的管理机制能够公平合理地保护村民权益,矛盾就不会发生;第二次机会,如果日常的矛盾调解机制能够积极主动热情地解决村民的诉求,不是让村民回家去等,矛盾也就会在初期解决,而不会进一步激化;第三次机会,如果两地市长能够在村民求见时“挺身而出”,最终的悲情和尴尬都不会上演。其实,这三次机会也都是权力在日常应该履行的职责,遗憾的是,常规的权力运行机制没有履职到位,迫使村民们也选择了非常规的方式——下跪。
当一些民众把下跪当成了最后的“维权稻草”,最应感到羞辱的是权力日常运行的机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脸红,能够深刻反思——权力运行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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