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山西大同企业家拒公安局长200万索贿被羁押941天
对一些权力的为非作歹,我们有一定心理准备,也已见惯不怪。但一些权力的所作所为,总是不断刷新我们的见识与想像。
中国青年报5月17日报道,已被双规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曾向民营企业家张志斌公然索贿200万。张志斌自觉守法经营,没有理会这一无理要求,招致的严重后果是,高建勋炮制冤假错案,将张志斌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被非法贱卖。
在我们的笼统印象中,公权力多是蹭点便利,人家送上门来,欣然笑纳而已。近些年,或许是权力一统天下的情况少了,由市场而不是权力配置资源的情况多了,于是一些权力有些寂寞,生出不少事端。一者为占道剪径型,也就是有此一关卡,不揩足油就不放行。一者为合谋寻租型,你多多供奉,我为你一路撑伞。一者为公然索贿型,也就是我为你办事,你就得送,不送就公开要。比如日前媒体报道的,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执行庭的一名法官,在执行案件时向当事一方索要1.9万元办案经费。
这一次,高建勋公然索贿未遂,就把这一招用到极致,赤裸裸地毫无顾忌,撕去盖在公权力脸上的最后一丝面纱。高建勋在光天化日下毫无所畏,诚如具体索贿人所言:“在大同市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高支’是何等人物,别说你一个小小卖润滑油的,就连那些开煤矿挣了大钱的老板见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给‘高支’几百万元意思意思,否则就别想在大同地面上混。”
“跟我要200万元没给,就弄得家破人亡!”受害人一语道破。高建勋如此公然行径,实与强盗无异,是手握公权打家劫舍。若真有强盗敢如此大胆,多半会遭通缉查处,而高建勋却依然大摇大摆,还能官运亨通。这一桩旧事,发生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职务期间。若非高建勋因为五年前的瞒报矿难落马,如此令人瞠目的所作所为又如何能揭出?
以公然索贿为前锋,以打家劫舍为后续——二者并用,焉有不就范者,焉能不屡试不爽?高建勋的如此做法也算是在公权为恶方面的一大典型案例,刷新我等见识与想像。还要问,这究竟是高某的独创,还是不受束缚的公权力个性使然?仅是特殊的个案,还是在现实官场中并不鲜见?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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