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一审被判无罪。(《生活新报》5月16日)
法院认为杨德会无罪的一个主要依据,是根据鉴定机关2009年5月对被害人小雯所作的骨龄鉴定,结论为其年龄在14周岁与16周岁之间;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记载小雯的出生日期为1995年9月28日。
有消息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室可通过技术手段,能准确地推断个体年龄,将骨龄与实际年龄的误差控制在±1岁范围。但是,有人认为通过各种技术测出的骨骼误差会±2岁甚至更多。而且,由于当今孩子的骨龄发育存在提前趋势,也让“骨龄=年龄”的判定基础出现动摇。
所以,骨龄鉴定与准确率在99%以上的DNA鉴定不同,其准确性有待科学验证,在司法实践中,其证据效力只是略高于测谎仪结果,一般不单独作为证据使用,通常是在年龄不明或者户口证明及其他证明存在疑问时,作为一种参考,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但如果骨龄鉴定与户口证明不一致时,如何判定呢?2006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骨龄鉴定的案件。法院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的一个答复“一般情况下,认定被告人的年龄应当以户口登记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口普查登记和其他材料,并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后加以确定。”这说明,相对于骨龄鉴定,户口证明更具有证明效力。
相对于本案,笔者认为,如果户口证明被害人不满14周岁,且如果有其他证人证言、书证印证,就应当采信户口证明。
□杨涛(检察官)
参与互动(0) | 【编辑:朱鹏英】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