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钦,广州某合资企业的工会主席,他在当地被称作最牛的工会主席。就在几天之前,他刚结束了所在企业今年的工资协商谈判,结果是员工在没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提升了本人工资总额的7.5%。(央视《新闻1+1》5月16日报道)
在工会主席因违反资方意志而被解雇频繁发生的当下,“最牛工会主席”的诞生给了人们眼前一亮的感觉。
但遗憾的是,所谓“最牛工会主席”依旧形单影只,依旧是孤独的,甚至是难以复制的。道理很简单,在当下的社会现实中,资方不可能痛快地把“面子”给予工会主席,相反,很多情况下,工会主席和资方处于“对立”状态。
要知道,由于大多数企业的工会主席都是受雇于资方,领老板的钱,因此,工会主席的处境大多是:“要么是完全服从企业领导,要么敢于和老板叫板,遭到报复,最终被迫退出工会组织”。隐藏其后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制度保障缺位。这可以从不少被解雇的工会主席身上进行观察。
我们知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关系、社会关系愈加复杂,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大量出现,而缓和与解决劳资冲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工会的维权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GDP增长,重资本,轻劳动,吸引外资,制造政绩的倾向有一定的冲突。那么,为了政绩,地方政府忽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恐怕也就不足为怪了。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明显的政策性违法现象。如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暂缓组建工会,执法检查要经过某些机构甚至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为劳动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开绿灯等。如此一来,我们能看到“最牛工会主席”产生的土壤吗?
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能够代表劳方利益且能制约资方的工会组织存在,那么企业中单个雇员的力量将无法制衡资方,劳资力量对比的天平肯定会倒向资方。这就需要完善的制度来破解难题,而不是单纯依赖有魅力的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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