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对新婚夫妇攀登箭扣长城遭雷击坠亡,死者父母将箭扣长城脚下的观光园告上法庭。今天(13日)此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6月13日,新婚夫妇陈某、魏某同友人到怀柔区雁栖镇西栅子村,在西栅子生态观光园购票入园游玩,后去攀爬箭扣长城,遭遇雷击,跌落山下不幸身亡。死者父母将箭扣长城山脚下的西栅子村村委会以及出售门票的北京西栅子生态观光园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两家共计6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魏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遭到雷击后坠崖死亡,此事件是一起意外事件,陈某、魏某的死亡与被告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死者父母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遗漏了观光园违法经营箭扣长城的事实。观光园惟一的景点就是箭扣长城,是在借箭扣长城开展旅游经营,就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观光园没有安装避雷设备和防护栏,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观光园无权安装这些设备,但不能一方面因其违法经营行为获得利益,另一方面又因其违法行为推脱安全保障责任。
观光园一方答辩指出,园方已明示不得攀登野长城。死者违反长城保护规定,不顾警示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才是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 (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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