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央视《新闻1+1》播出《我没杀人!》,以下是节目内容:
主持人(李小萌):
欢迎来到《新闻1+1》。
这两天公众和媒体都在高度地关注一个案子,准确地说是一个错案,因为被害人的突然复活,被告人从原来的死缓变为了无罪释放,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却用去了当事人的11年的时间。
(播放短片)
解说:
昨天,当获知57岁的河南柘城县人赵作海被无罪释放之后,他的一些乡亲们聚在村里,想看看经历了11年牢狱之灾的赵作海现在是什么样子。想看到赵作海的人中,或许还有赵振晌,他正是2000年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所指的被赵作海杀死的人。已“死”的赵振晌今年4月突然出现,让平静的柘城县老王吉乡赵楼村炸开了锅。
李忠厚(赵楼村村支书):
我说这些年你死哪儿去了,他说我跑了几个地方,我说你咋回来了啊,我说你这个事儿大得很啊,再一个我说你死了全村人都知道。
解说:
1997年,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失踪,他的家人向警方报案。随后因为赵振晌和同村村民赵作海两人曾经发生过斗殴,当地警方将赵作海作为嫌疑对方侦查,羁押20多天,后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一年多后,当地村民在掏井时,发现一具无头男尸,怀疑可能就是失踪的赵振晌。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带逮捕,两年后,他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于赵振晌的复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做出了反映。昨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对赵作海案的再审情况。审判委员会决定,宣告赵作海无罪,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同时启动的还有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是一起明确的错案。通报会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在1999年5月10号,到同年6月18号,警方审讯期间,赵作海一共做了9次有罪供述,也就是说没有杀人的赵作海9次承认了相关罪行。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我觉得这百分之百是刑讯逼供的,因为这个常识都知道,承认杀人的话后果都非常严重,一般都是判死刑的,即便不知道故意杀人是判死刑的,后果非常严重,大家谁都清楚。
解说:
如果领刑,判决可能就是死罪,那么赵作海究竟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赵作兰(赵作海姐姐):
我去他也不说,他跟我在一块也不说,也不吭声,也不说,我说人家(赵振晌)都回来了,你咋还说是你杀的,你杀的人怎么回来了。他就哭了,他说不是我杀的。他说他不服人家打他,他说把他弄到公安局之后,也不可能不问他不审他,人家打他,他说是他杀的。
记者:
以前他有给你说过吗?
赵作兰:
以前没有,他不敢说。
解说:
案件的另一位当事人,承认自己和赵作海、赵振晌都有暧昧关系的杜金梅也对媒体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杜金梅(音):
他打我就是因为让说,让我承认跟赵作海好,他让我跪在木棍上打我,就是跟我落实落实情况。就问我他杀人你当时在不在场,发生了什么事,你要是在场你就抵命,我也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他杀他没杀他,我不知道。
记者:
当时用什么打的你?
杜金梅:
木棍。
解说:
对于当时的办案人员究竟是否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人们还期待最终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但即便当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当地法院对赵作海的判决,也让关注这个案件的人们心生疑问,杀人分尸,如果证据确凿,为什么判了死缓呢?
陈永生:
实际上典型的做法,事实清楚,判死刑应当执行,但证据不足,实践当中判死缓,留有余地的判决,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事实不清是应该做无罪判的。按照法理,现在刑事诉讼的一个通行原则,叫无罪推定,要求是疑罪是从无的。
解说:
11年的牢狱之灾,赵作海妻离子散,媒体报道,当赵作海签署完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之后,鞠躬致谢,但是向谁致谢,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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