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组织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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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组织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
2010年05月06日 14: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规范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公安部部署今年5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力求通过创新公路交通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拥堵多发的路段,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通行秩序良好,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工作目标。5月6日,公安部组织各地举行了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启动仪式。

  截至2009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万公里,国道15.9万公里,省道26.6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的迅猛增长,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高速公路上超速、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部分国省道机动车超速、逆向行驶等现象还比较突出,致使一些地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

  为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公安部将基础相对较好的京沪(G2)、京港澳(G4)高速公路列为全国示范创建路。将上海周边的沈海(G15)、沪陕(G40)、沪蓉(G42)、沪昆(G60)、杭州湾环线(G92),广东省内的沈海(G15)、济广(G35)、珠三角环线(G94)等高速公路列为创建公路。同时,各省(区、市)将在辖区选择1条高速公路、1条国道、1条省道和1条县乡道列为本省示范公路开展创建。据统计,各地共选取了50条高速公路、42条国道和45条省道组织开展创建。

  据了解,公安部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严查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和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公路严查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公安部还要求各地结合创建活动,从辖区选取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经常发生拥堵、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多次曝光的公路路段列为全省(区、市)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实行总队挂牌督办,限期改善面貌。并要求山西将晋陕交界313省道吕梁段,内蒙古要将京藏高速公路乌兰察布段,四川要将川陕交界广棋路列为容易发生拥堵路段进行挂牌督办。河北要将262省道滦县杨柳庄镇段,黑龙江要将同三高速公路哈尔滨段,甘肃要将316国道成县至徽县段、天巉二级公路,云南要将昆楚高速公路列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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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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