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再有新动向。江西黎川县纪委日前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目前已有19名新任科级干部率先进行了财产公示。(5月5日新华社)
本次江西黎川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虽然无论是申报内容还是公示方式都没有明显的突破,但把申报对象具体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无疑增强了其现实操作意义,也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探索出一个方向──新任官员。此前,重庆市江北区就出台规定“今后选拔正科以上干部,需先申报个人财产”;重庆开县则要求以后“只要是新任的党政一把手都要进行财产申报”;湖南浏阳则是“拟提职的75名领导干部在浏阳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他们的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所有财产”。以上三地的试点,均指向新任官员。江西黎川此举无疑是延续这一制度思路。
公众自然都打心眼里寄望财产申报制度能在弹指间覆盖所有官员,一劳永逸地解决腐败问题。但愿望虽然美好,如何实施操作却是个现实问题。实际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制度设计、操作执行者均为官员本身,又有几个人会主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呼吁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做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如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没有办法调动“官员”这个主角的积极性,财产申报之路能走多远,实在难讲。
改革不一定要你死我活,制度建设也不是意气用事,也要讲妥协,以让步换改革空间。因此,如果明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项预防腐败的制度,最好从新任和新提拔的官员开始。想升迁吗?先申报财产,否则免谈。这样,既不会扩大申报范围,避免更大的改革阻力,也能尽可能地调动官员财产申报的积极性。这样循序渐进,日积月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或可由星星之火达成燎原之势。(薛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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