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被肢解的财产申报是对公众的背离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燕赵晚报:被肢解的财产申报是对公众的背离
2010年05月06日 07:42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江西黎川县纪委日前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在县城广场向社会公示了新任的19名科级干部财产收入情况。(5月5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在公众和舆论的热切呼吁下,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了财产申报制的实践和探索。但是,不少地方的实践却难以担当起公众的期待,有的竟然成了一种“表演秀”,有的不得不“中途夭折”。原因何在?

  就本则新闻来说,至少有两个细节值得重视,一是“申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七天”,时间之短和公开范围的限制,让人们觉得这是属于“小范围”的事情。二是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首次申报前,如有违法违纪所得,均可以实名上缴至县纪委、县监察局廉政账户。受理申报机关须为上缴款项的申报对象保密,无论将来出于任何原因或者受其他案件牵连使申报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暴露的,县纪委对财产申报对象一律免予纪律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免予(或减轻)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做法,对官员是不是太“宽宏大量”了?

  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适用人群为各级国家公务员,其目的是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优化政府的行为。我国自1995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来,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运作的情况来看,效果却不甚理想。因为没有相对独立的负责财产申报制度的执行机关,各个行政机构自行其事,缺乏统一性。没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执行标准,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缺少事后的公开和公正。而黎川此举依旧没有跳出这样的制度窠臼。

  财产申报法具有阳光法之称,它赋予的是人民的最大的知情权和政府有关官员的最少的隐私权。财产申报后如果不公开、不接受人民的广泛监督,或者变相逃避监督,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可以说,江西黎川在县城广场公示19名新任科级干部财产是对财产申报制的变相肢解,不是公众期待中的财产申报制。朱四倍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